|
[接上页] 3.打牢社会消防力量基础。巩固发展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对已建成的公安合同制消防站,消防队员人数不足编制员额的,2010年内全部征招补充到位;今后城市新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旧城改造区等区域新增建的消防站,凡没有现役编制的,均建成公安合同制消防站。加大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建队质量,2010年全省乡镇专职消防队达到150个,2012年全省1683个乡镇兼职消防队中50%以上发展成为专职队。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制订出台具体建设标准,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巡防队伍建设达标数分别达到总数的50%、80%和100%;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的街道巡防队伍数量分别达到总数的20%、40%和50%。深化“保消合一”(保安、消防合一)工作机制,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省消防控制室和属于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保安派驻率分别达到50%、70%和100%。社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大型发电厂、大型易燃易爆企业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等单位必须按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 4.打牢公民消防素质基础。各级政府要把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实施。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监、旅游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严格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监督管理职责。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等期间要义务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2010年“119”消防宣传日前制作完成消防系列科普教育片并在全省公映。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广泛利用消防灯箱、大型标牌、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橱窗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2010年城市繁华街道、大型社区、大型广场、高速公路出入口全部设置大型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场所消防安全提示标识牌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分别达到总数的30%、60%和100%。强化重点培训,2010年至2012年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轮训率达到100%。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面对面的零距离宣传服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和消防宣传车辆装备建设,2010年全省所有消防站达到消防站开放标准,所有公安消防支队、大队配备消防宣传车,全省消防宣传车数量达到200台;2012年所有省辖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达到“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需要、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工程”、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加强火灾防控的“基础工程”,切实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狠抓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分解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落实配套措施,保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车载广告、橱窗标牌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构建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三级培训网络,大力实施消防“明白人”工程,重点培训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落实者,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示范带动。要按照“分类建设、重点培育、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根据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不同方面,分别选定不同类别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典型,全方位打造示范单位。要善于发现总结先进经验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全面推广,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顺利实施。 (四)严格责任奖惩。各级政府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每一项工作要坚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验收,形成严格监督、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制度,每年自上而下分类组织检查考核,将综合考评的结果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评先评优相结合,做到奖优罚劣。省政府将每年对各省辖市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2012年年底进行总体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