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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得政工程”和“民心工程”。该工程自实施以来,对有效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部分退耕地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缺株少苗现象,部分造林区未达到国家阶段验收标准,直接影响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兑现,影响退耕户的生存和发展。对此,自治区党委陈建国书记十分关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今年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退耕地补植补造工作,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退耕农户足额享受到国家的政策补助,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的重要指示 自治区党委陈建国书记十分关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2009年1月9日,陈书记明确批示:“有再一再二,不能有再三再四,补植补造工作务必抓紧、抓好,否则不好交待,群众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3月23日,陈书记在视察固原市工作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县今年必须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陈建国书记的重要指示既是对退耕还林工作语重心长地嘱托,也是对我们提出的严肃的要求,为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各县(区)、各镇(乡)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退耕地补植补造工作,确保今年全面完成任务。 二、强化补植补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项目镇(乡)要严格遵照陈建国书记的重要指示,坚决克服“退耕还林是扶贫工程,有苗没苗都吃粮”的不良倾向,切实把退耕补植管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清形势,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到村、到地块、到退耕农户,迅速掀起补植补造高潮,全力推动补植补造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抓好造林地段和苗木的落实 各县(区)、项目镇(乡)要按照《中卫市2009年度退耕地补植补造实施方案》中下达的目标任务,迅速组织人员逐村、逐地块落实造林地段,对因项目开发占用、复耕、无条件补造、群众自动放弃、作业设计与实际造林地不符、荒山顶替退耕地的,要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尽快制定异地重造和补植补造计划,调整变更作业设计,并按变更后的作业设计进行补植补造。造林所需苗木原则上由各退耕户自己采购,对退耕户要求村上或镇(乡)集体调购的,必须与农户签订采购合同,经农户签字同意后再统一调购。 四、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今年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镇(乡)要按照补植补造任务,提前谋划,及早做好人员发动、苗木落实、种子储备等准备工作,细化补植补造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落实补植补造退耕农户,按照谁受益,谁造林、谁管护和适地适树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什么树能成活就种什么树,农民愿意种什么树就种什么树,在确保造林成活率的前提下,加快补植补造进度,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保证退耕还林地能够尽快绿起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区)、各镇(乡)要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争取主动,不讲客观,不找借口,不摆困难,抓住有利时机,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从下周起,各县及沙坡头区各镇(乡)每周二上午要把进展情况报市农牧林业局(联系人:邢天钧,电话7065879)汇总后报市委、政府。市委、政府督查室将跟踪督查补植补造进度。补植补造任务完成后,各县(区)在镇(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严格验收,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推诿扯皮影响整体工作的、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的,都要追究相关责任。 附:2009年度全市退耕地补植补造实施方案 二00九年四月三日 2009年度全市退耕地补植补造实施方案 我市自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给项目实施镇(乡)带来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显著的生态效益和巨大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广大退耕农户的拥护和支持。但通过核查,各县(区)退耕地都不同程度存在缺株少苗现象,部分造林区未达到国家阶段验收标准,直接影响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兑现,影响退耕户的生存和发展。自治区党委陈建国书记十分关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2009年1月9日,陈书记明确批示:“有再一再二,不能有再三再四,补植补造工作务必抓紧、抓好,否则不好交待,群众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3月23日,陈书记在视察固原市工作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县今年必须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为了认真贯彻陈建国书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阶段性验收,确保退耕还林粮款及其它政策补助的兑现,确保退耕农户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现结合中卫市退耕还林的具体实际,决定对历年退耕地造林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地块全面补植补造,特制定中卫市2009年度退耕地补植补造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