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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9-04-03
【实施时间】 2009-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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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稳定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为目的,按照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及阶段检查验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的指示精神,狠抓退耕地的补植补造,强化林地管理,努力解决退耕还林保存率较差和面积缺失的问题,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确保全市退耕还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任务目标
  
  抓住今年春季造林和雨后抢墒造林的有利时机,对历年退耕地造林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地块全面补植补造,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82385.3亩,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面积核实率达到100%。其中:
  
  沙坡头区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4346亩,涉及6个镇乡,35个行政村;
  
  中宁县完成补植补造任务65956亩,涉及2个镇乡,28个行政村;
  
  海原县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02083.3亩,涉及17个镇乡,127个行政村。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植苗造林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加强宣传,大力营造补植补造工作的舆论氛围。各县、沙坡头区各镇乡要加强宣传动员,重点对陈建国书记和王正伟主席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的通告》精神进行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安排部署,确保补植补造工作顺利实施。
  
  2、抓好退耕还林小班调整和作业设计变更的落实工作。对因项目开发占用、复耕、无条件补造、群众自动放弃、作业设计与实际造林地不符、荒山顶替退耕地的面积,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异地重造和补植补造计划,调整变更作业设计,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并按批准的新地点保质保量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3、抓好面积核实与苗木准备工作。各县及项目实施镇(乡)要结合下达的补植补造任务,组织人员逐村、逐地块,按作业小班核实历年工程保存的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分林种(生态林、经济林)、分类型(退耕地造林、荒山造林)调查保存率,准确掌握补植补造的面积和种苗数量。同时,由项目实施镇(乡)负责及早选购优质苗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原则上要求各退耕户自己购买种苗进行造林,农户要求村上或乡镇集体调购的,必须与农户签订调苗合同,经农户签字同意后再统一调购。
  
  4、根据不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选择造林时间,于4月30日前完成植苗造林任务。
  
  (二)直播造林阶段(5月1日~8月20日)
  
  根据降雨量情况,适时进行柠条抢墒直播造林。项目实施镇乡一把手作为辖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干部跟班作业,逐地块落实地段,严把时间关和质量关,于8月20日前全面完成直播造林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底)
  
  林业部门负责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进行监督检查,严把补植补造质量关和检查验收关。补植补造结束以后,以县、区抽调监察、财政、审计、林业等部门人员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补植补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项目实施各镇(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调整工作思路,坚决克服“退耕还林是扶贫工程,有苗没苗都吃粮”的不良倾向,认清形势,真抓实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把补植补造列入今年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履行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行政领导负责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补植补造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村、到地块、到退耕农户,迅速掀起补植补造高潮,全力推动补植补造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二)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今年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镇(乡)要及时召开补植补造动员大会,及早做好宣传,迅速开展补植补造工作。要对补植补造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明确补植补造对象。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什么树能成活就种什么树,农民愿意种什么树就种什么树,首先保证造林成活率,使退耕还林地能够尽快绿起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按照补植补造任务,提前谋划,及早做好人员发动、苗木落实、种子储备等项准备工作,切切实实开展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三)强化措施,严格把关,切实提高补植补造成效。要严把“四关”:一是严把作业设计关。补植补造时严格按作业设计进行,做到设计与造林现场相统一,严禁“两张皮”。二是严把整地关。对于缺失面积需要补植补造的,要严格按原作业设计做好规划,并根据立地条件,因地制宜,确定科学合理的整地模式,坚决杜绝不整地进行造林的现象。三是严把苗木栽植关。苗木栽植时,要严格栽植密度,保证苗木株数,严禁随意栽植,栽后要及时灌水,确保栽一苗、活一苗,补一片、绿一片。四是严把验收关。补植补造结束后,镇(乡)要组织乡村干部、技术人员、群众代表进行自查,林业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对补植补造达到合格标准要求的予以确认,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进行补救,切实提高补植补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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