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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补植补造进度和质量。一是采取领导督查、业务部门跟踪检查、镇乡自查等形式,对补植补造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对进度慢、质量差的镇乡要通报批评并责令返工重造,确保达到工程标准。二是规范工程管理制度,按照“谁退耕、谁管护、谁受益”的要求,将补植补造质量与政策兑现挂钩,严格政策兑现,对补植验收合格的农户及时兑现补助粮款。对补植任务完不成的,暂停兑现,切实增强退耕农户补植补造的责任。三是搞好幼林抚育和林木管护工作,组织群众像管好自己的庄稼地一样管好退耕地,适时开展灌水、修枝和除草工作,防治病虫、鼠、兔害和森林火灾。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和护林人员的管理,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 (五)建立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政策不严格、管理不规范是造成退耕还林反弹的重要原因。要建立和完善退耕还林管护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追肥修剪等抚育工作,重视和着力解决生态移民、外出务工退耕户退耕还林抚育管护问题。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作业设计、造林施工、检查验收、粮款兑现、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确权发证等管理环节。尤其要加强资金管理,加大监督审计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深入宣传并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坚决不予兑现粮款。对滥采乱挖、破坏林木、随意复垦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严禁非法占用退耕地,确需占用的要严格审批程序,并做到占补平衡。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偷牧行为。要建立和完善后续产业开发机制,把退耕还林与生态移民、封山育林、舍饲圈养等相结合,抓住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补植补造和林业后续产业发展,提高退耕还林的经济效益。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全面落实。能不能确保圆满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任务,关键在明确责任。各县(区)党政“一把手”是本县(区)第一责任人,项目实施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切实抓好职责和任务的落实;林业部门要负责做好补植补造全过程的协调指导和监督。要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镇(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发改、财政、农牧、粮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硬任务不仅需要硬作风来落实,更需要硬措施来保证。各县(区)、各镇(乡)补植补造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不讲客观,不找借口,不摆困难。市委、政府还要成立督查验收领导小组,跟踪督办,还要明查暗访。补植补造任务完成后,各县(区)在镇(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严格验收,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推诿扯皮影响整体工作的、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的,都要追究相关责任。 中卫市退耕还林补植补造任务分配表 单位: 亩镇(乡) 退耕还林涉及行政村数 退耕面积 补植补造面积 备注 全市合计 210 929769.3 282385.3 海原县 147 619296.4 202083.3 关桥乡 10 53481.8 1172 西安镇 9 42791.4 9620 史店乡 6 25427.7 4676.5 李旺镇 17 34433.6 9733.2 树台乡 8 50859.5 43700 贾塘乡 10 59826.6 19918.4 郑旗乡 6 26256.2 2283 海城镇 8 24705.8 13392.6 高崖乡 2 181.1 123.6 九彩乡 6 22896 3489.8 李俊乡 6 24749.5 94 关庄乡 4 19263.5 13533.5 红羊乡 12 46699.8 17857.6 曹洼乡 6 20315.5 11663.7 黑城镇 13 54503.8 1406.7 七营镇 14 54905.6 18373 甘城乡 10 48915.9 31045.7 南华山林场 9083.1 0 沙坡头区 35 161444.7 14346 兴仁镇 7 65270.8 5540 蒿川乡 10 66173.9 950 香山乡 8 19908.7 4340 永康镇 6 4965.3 2490 常乐镇 2 4691 980 迎水镇 2 435 46 中宁县 28 149028.2 65956 喊叫水乡 22 97675.5 53325 徐 套 乡 6 51352.7 12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