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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6、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步伐。坚持以生态为基础、文化为核心、旅游为引擎,以资源整合和交通网络建设为重点,抓紧实施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总体规划和交通、生态、文化旅游三个专项规划,抓好神农架机场、清江画廊整体开发、武当山文化旅游扩复建工程等12大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建成支撑区域长远发展的综合交通网络,重点建设一批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旅游大项目。支持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在鄂西圈建设中发挥支撑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鄂西圈办公室、鄂西圈投资公司、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民航湖北安监局、湖北机场集团公司、鄂西圈各市(州、林区)政府。 27、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以港口、航道和船型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步伐。整合岸线资源,突出抓好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宜昌三峡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港口,以港兴城,以港兴业。省级每年筹集5亿元港航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以长江为重点的内河航运建设。以干流发展带动支流发展,以内河航运发展带动流域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建立融资平台,以产业支撑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汉宜和荆岳铁路、宜巴和杭瑞高速、鄂东和荆岳大桥、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打造江汉航运圈。加快沿江现代农业示范带、临水优势产业带和城镇群建设,推进沿江城乡一体化。重视“荆州段”的开发建设,更好地发挥“腰身”作用。推进“两圈一带”实现互融互通,促进全省区域、城乡、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精心组织实施三峡工程后续规划。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武汉铁路局、省铁路办、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移民局、省三峡办。 28、认真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结合湖北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努力提高湖北在中部地区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中部“两纵两横”经济带的布局特点,加快长江经济带、京广、京九沿线重要节点和结合部的建设和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铁路办。 (二)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29、将省财政调度使用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增加到30亿元。抓好招商引资,培育特色产业,办好工业园区,壮大骨干企业,促进关联产业、企业、项目融合,建成一批百亿规模的产业集群。统筹县域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委农办、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 (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30、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内需、调结构的战略任务和重要抓手。抓紧编制湖北省城镇化和村庄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体系。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坚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在抓好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同时,逐步形成“宜荆荆”(宜昌、荆州、荆门)、“襄十随”(襄樊、十堰、随州)等新的城市群。把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中心城镇发展上,突出产业发展,注重地域风貌和特色文化的规划设计,做大县城和中心镇。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深入推进“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加快生态家园建设。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市场网络将城乡要素进行配置和组合。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加快脱贫奔小康步伐。 31、坚持农村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投资、以工代赈等各项扶贫工作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今年再解决4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脱贫问题。抓好扶贫搬迁,完成1377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深入实施“616”对口支援和“1+1”对口帮扶工程。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 (五)启动湖北汉江流域综合开发。 32、认真落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抓紧湖北汉江流域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和启动实施,重点建设现代水利航运带、生态环保带、先进制造业带、现代农业带、沿江沿线城镇带、山水休闲和历史文化旅游带等六大特色功能带。加快引江济汉和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等重大工程建设。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大局,确保完成738万移民的外迁安置,全面启动库区后靠移民搬迁工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南水北调办、省移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