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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市企事业单位: 2010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总体上,随着全球经济的回暖,全市经济发展形势将好于2009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基础不断加强,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形势逐年平稳向好,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现就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本质安全年”、“隐患排除年”活动;按照“三个突出、三个加强”(突出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预防,突出加强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协作联动,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五个结合”(把安全生产事前防范和预警、事中的隐患治理和排除、事后的抢险救援并重结合;把安全生产打基础、强基层工作与专项治理行动并重结合;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隐患排除并重结合;把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强化与控制考核目标的实现并重结合;把安全生产日常基础工作的落实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追究到位并重结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的“双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97人以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95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4.7以内,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15起以内,无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当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及时调度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府工作部门要做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能;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保证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工伤保险;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按要求及时报告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依法赔偿事故伤亡人员等;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监控,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督促完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黔安监煤矿〔2010〕13号)要求,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经费,专项列支、自提专用。 (二)强化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部门、企业和班组,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和量化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各项考核控制指标纳入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推进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将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范畴,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继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