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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0 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2010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 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0)》,结合我省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最大限度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和灾害类型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10 年我省属于气象灾害偏重年景,梅汛期可能有明显的降水集中期,预计有4个台风影响我省,可能有1-2 个登陆我省,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严峻。5 月至7 月的梅汛期与7 月至9 月的台汛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梅汛期日降雨量50 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 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 毫米的时段,台汛期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 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时段。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区域 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区域。浙西北、浙东南、浙西南的中低山、丘陵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淳安、临安、桐庐、瑞安、乐清、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诸暨、嵊州、新昌、东阳、浦江、仙居、开化、庆元、景宁、龙泉、遂昌等县(市)需要重点防范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江山市覆盖型岩溶发育,是岩溶地面塌陷的重点防治区。杭嘉湖、宁奉、温黄、温瑞等沿海平原都已发生地面沉降,嘉兴市秀洲区、南湖区、桐乡市、海盐县、平湖市、嘉善县,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及温州市龙湾区等地地面沉降比较严重需重点防范。 重要交通干线、山区道路和重点库区、景区。金温铁路丽水、温州段,杭州至长沙高速铁路金华、衢州段,九景衢铁路常山段,杭新景、黄衢南高速公路衢州段、诸永高速公路沿线,金丽温高速公路青田、永嘉段,上三高速公路新昌-天台段,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途经地质灾害易发区段,需预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山区县、乡级公路,新农村建设中的机耕路、林区(林场)道路等边坡防护等级低,为滑坡、崩塌多发地段。滩坑水库库岸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沿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风景名胜区等,需重点防范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上海至杭州高速铁路嘉兴段,需预防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重点矿山。我省特别是浙西南、浙南和浙中盆地区露采或硐采矿山,或开采边坡较陡,存在崩塌、滑坡隐患;或矿渣存量大,存在泥石流隐患;或地下采空区范围广,存在地面塌陷隐患;或覆盖型岩溶发育,存在矿坑排水引发地面塌陷隐患等,需要防范次生地质灾害的危害。杭州市建德铜矿,温州市泰顺辉绿岩矿,金华市兰溪灵洞西山寺白坑石灰石矿和武义、永康一带萤石矿,衢州市衢江上方、江山一带石灰石矿,丽水市青田钼矿、青田叶腊石矿等开采矿山和废弃矿山,需要重点防范。 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或紧邻山坡建设,或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形成边坡,易发生或遭受滑坡、崩塌、坡面型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汛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域。 (三)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规模、稳定性和危害程度,本年度确定省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5 个(附件)。各地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按隐患点的轻重缓急,明确今年重点防治隐患点,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汛、台汛期,是我省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降水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发布实施。各地要在主汛期到来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城镇、交通线路、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及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撤离危险区人员,并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