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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部《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以及自治区《医院护理工作规范(2008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护士岗位职责,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健全疾病护理常规,制定护士岗位工作标准、临床护理服务标准,规范临床护士执业行为。 2.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开展住院患者护理服务满意度调查,将护理工作进行量化统计,加大基础护理质量的考核力度,多角度评价护士的工作能力与素质,并将评价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二)切实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 1.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护士守则》以及《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印发<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精神,全面履行护士义务,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明确基础护理职责是临床护士必须履行的最基本的职责,扎实做好基础护理工作,努力提高基础护理质量。 2.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责任护士要充分了解所护理患者的治疗方案、病情变化、护理及心理需要,提供连续的、个体化的护理服务,密切护患关系,增强护士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满意度。 3.根据卫生部《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以及《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明确护理服务内涵和项目,服务项目应包括对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项目,接受服务对象及社会的监督。定期召开患者、患者家属、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三)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丰富工作内涵 1.广大护士要切实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全程护理服务中,通过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为病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以及康复与健康指导,确保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 2.医院要结合实际,总结以往“优质护理服务”活动的经验,在全面落实护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对患者,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基础护理工作,逐步解决依赖患者家属或患者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问题,减轻患者负担。 3.在护士人力暂时不能满足临床护理工作的情况下,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医院可以聘用少量经过培训的护理员协助护士从事患者的生活护理(不包括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以及护理技术工作)。 4.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质量,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性化的护理服务模式,通过倡导“亲情式服务”、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科室”、开展“温馨护理”、评选“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等活动,大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使护理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护理工作贴近病人、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四)充实临床护士队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1.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护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合理配备临床一线护士,保证护理服务质量。二级医院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4:1,三级医院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5∶1,重症医学科护士与床位比达到3∶1。 2.进一步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以本单位护理岗位工作量为基础,结合业务技术要求等要素,科学合理制定护理岗位设置名录,明确岗位职责和设置数量,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安排护士,控制辅助科室护士数量,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要达到95%。 3.医院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将护理岗位工作职责、技术水平、工作经历、专科培训、职称晋升、学历教育等因素纳入护士分层级使用的管理内容,明确各层级护士的准入及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不同层级护士的作用,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统筹与管理。同时,要完善护士人力资源紧急替代工作机制,实现护士人力资源的弹性调配管理。 (五)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1.自治区护理质控中心依据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和自治区《医院护理工作规范(2008版)》要求,结合卫生部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制定自治区医院临床护理质控标准和质控方案,组织相关内容的培训,督促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快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质控管理网络,建立护理质控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带动护理学科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