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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6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推进优势企业上市步伐,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形式,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有利于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规模快速扩张、跨越式发展;有利于企业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财税增收、就业增加,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整体竞争力。随着我国主板、中小板恢复新股发行,创业板开始运行,企业上市正面临大好机遇。但从我市实际情况看,还存在着对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扶持企业上市的体制机制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力度不够,企业上市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在新一轮快速发展中的比较优势和赶超动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上市和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努力开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新局面。
  
  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企业改制上市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充分利用当前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支持已上市企业实现增发再融资。加强协调服务,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鼓励、引导、促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上市,带动我市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我市努力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梯次推进格局。力争每年有4-5家企业完成改制,逐步规范管理体制,提升经营业绩;力争每年有2-3家企业逐步达到上市条件,进入上市辅导和备案阶段;开展实质性申报工作,力争每年有1家企业通过国家证监会核准发行股票。
  
  三、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
  
  (一)上市后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上市后备企业必须是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主业突出,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或核心技术在本领域具有领先与发展优势;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上市条件;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进入上市后备队伍。
  
  (二)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照上市企业标准,按照境内外不同证券市场的上市条件和规则,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并每年从中筛选出省、市重点后备企业。省、市重点后备企业首先由企业自主申报,由市金融办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营局等相关部门后确认,名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对入选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培育,并享受我市企业上市扶持奖励政策。
  
  (三)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各级企业上市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交流、调研、咨询服务,帮助后备上市企业做好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境内外证券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联系协调推进机制;要及时深入企业了解上市进程,加强各类投资机构与后备上市企业的资本对接,促进后备上市企业迅速成长壮大。
  
  四、加大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通过河南证监局上市辅导验收,待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其首发申请材料后,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企业在国内外正式获准发行股票后,再奖励50-120万元。其中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奖励120万元,在国内中小板上市奖励80万元,在创业板上市奖励50万元;在美国场外交易电子报价板(简称OCTBB)、国内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等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上市,一次性奖励20万元;引导企业理性买“壳”上市,对实现买“壳”上市并将其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政府奖励资金的对象是在上市中起主要作用的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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