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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建立企业上市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由会计、审计、法律、证券、创投、财务、上市公司、主管部门等多方面的人员组成,定期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业务和政策咨询服务,帮助我市后备上市企业做好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境内外证券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联系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各类投资机构与后备上市企业的资本对接,促进后备上市企业迅速成长壮大。 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做好企业上市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上市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上市指导服务工作体系,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尽快形成市县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票发行上市工作的意见》(洛政〔2009〕79号)同时废止。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