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森林火灾多发乡镇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9年我市森林火灾危害程度大幅上升,受害森林面积突破省定控制指标,一些地方,特别是永泰县长庆、岭路、同安,闽侯县鸿尾、大湖,连江县马鼻,罗源县起步等乡(镇)森林火灾多发频发,仓山区盖山镇清明节期间火情多发,严重影响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根据全省森林火灾多发县(市)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多发乡镇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森防指办[2010]2号)精神,为扭转森林火灾多发势头,决定组织永泰县长庆、岭路、同安,闽侯县鸿尾、大湖,连江县马鼻,罗源县起步,仓山区盖山等8个乡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认真研究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综合整治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县(区)必须强化督查,明确包点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包点领导必须经常深入综合整治乡镇,加强督促和指导,瞄准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力争春防期间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有关县(区)必须于2月20日前将整治乡镇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
  
  
福州市森林火灾多发乡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一些乡镇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给林区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特制定如下综合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森林防火条例》、《2006-201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通过市、县、乡三级联动方式,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与工作制度,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完善野外火源管控机制,建立健全扑火组织指挥体系,全面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促使森林火灾多发乡镇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防控综合能力,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害面积有明显下降,各项指标控制在省定“双控”指标内(生态林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不得超过0.5次/万公顷和0.5‰,其余有林地面积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不得超过1次/万公顷和1‰,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防火工作水平达到全市中等以上。
  
  三、综合整治对象
  
  永泰县长庆、岭路、同安,闽侯县鸿尾、大湖,连江县马鼻,罗源县起步,仓山区盖山等8个乡镇。
  
  四、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与工作制度。
  
  1、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部门和责任内容,进一步健全 “五条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即: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林业部门(含护林员)、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主要责任和责任人,建立严格的责任书执行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森林防火齐抓共管的局面。
  
  2、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成员单位领导包村和乡镇包村干部包干制度,明确职责,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村。乡镇、村以及林业经营单位必须建立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有专门办公场所及明显标识牌,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森林防火工作。配齐防火值班、火情调度、通讯联络、火场指挥等必需的设施设备。加强防火值班,使火情发现、报告、监测和调度指挥及时准确,为领导当好参谋。
  
  3、完善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在2010年清明节前建立或完善以下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完善指挥部议事制度或森林防火党政议事制度,定期研究森林防火工作。二是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值班规定、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或方案、森林火情报告制度、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野外火源管控机制、护林员管理办法、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度或方案、高森林火险响应机制和工作程序、森林火灾处置预案以及森林防火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各种制度应悬挂上墙。三是制定森林防火乡规民约,规范村民防火行为。四是制定火灾处置预案延伸到村,确保做到预警到乡、预案到村。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