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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8、强化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方面体现“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县级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调整充实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强化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使其更好地履行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督办检查等职能。从2010年开始,组织开展县(市、区)“三农”工作综合考评,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9、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好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在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从各级党政机关选派3000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抓好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的整顿转化工作。稳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村官创业扬帆计划”。切实抓好村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乡镇和村级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立农村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党务、村务、事务和商务等服务。建立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落实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对党员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0、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探索建立农村党支部书记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对惠农补贴落实情况和各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小组,并提供有效的工作保障。 31、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环境污染、移民安置、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法制教育,畅通农村信访渠道,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坚持群防群治、依靠群众,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坚决取缔邪教组织,进一步推进农村警务建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