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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党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0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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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创新,扩大基层党组织对农村新型组织的覆盖面,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乡镇党委班子。做好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提高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素质,注重从转业退伍军人、务工回乡青年、致富能手等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加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管理,及时调整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大力推进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不断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完善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深化拓展“民主议政日”活动,推进村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等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中心村设立社区服务站。
  
  (三)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深入推进文明村镇、信用村镇、和谐村组、和谐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工作进乡村(社区)”等活动。
  
  八、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统筹城乡发展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加强“三农”的各个方面。在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上做到加强“三农”,在谋划思路、制定规划、工作摆布上做到城乡统筹。确保抓“三农”工作精力不转移、劲头不减弱、工作不松懈。自治区各部门和市、县 (区)要细化考核指标,把农民增收、粮食生产、产业发展、基层党的建设、改善民生、和谐稳定等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督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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