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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自管房产单位。 (三)立面净。组织开展创建牌匾广告规范设置示范街路活动。主城区打造300条(段)示范街路,达到牌匾广告设置规范,比例协调,整洁美观。 对全市103条主干街路沿街两侧楼体进行粉刷或水洗,达到色泽明快,立面整洁。 全面清理取缔临街两侧商家业户违规设置的牌匾、广告、旗幌、灯箱(牌)和乱扯乱挂的条幅、布幔等宣示物;及时清除建(构)筑物上的乱贴乱画广告。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哈经开区管委会、哈高新区管委会。 (四)景区广场净。组织开展星级景区、广场、公园创建活动。全市景区、广场公园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果皮箱布局合理,垃圾清扫清运及时。 整治清理景区、广场、公园内的垃圾污物,清理取缔各类影响景观和环境容貌秩序的建(构)筑物;强化日常管理,及时修剪草坪、绿篱、树木;绿地内的园林植物抚育管理及时,植物长势良好、形态美观;维修油饰景区、广场、公园内景观小品、休闲桌椅、健身器材等设施;6月10日前,全面完成景区、广场、公园彩化任务,摆放和栽植时令花卉,美化城市环境。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哈经开区管委会、哈高新区管委会。 (五)公共场所净。在全市服务行业、窗口单位、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卫生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全市评选出500个环境卫生优秀单位,达到院内路面平整、边石整齐,无垃圾、无积水;院内树木、绿地修剪及时,无枯死树、无杂草;建(构)筑物、栅栏及时粉刷、清洗,保持整洁、干净;单位标识、门牌号规范、清晰、干净;楼顶、阳台、雨搭无堆放杂物、无垃圾污物;定点、定时投放垃圾,无垃圾积存;室内外及时清扫,环境整洁;按时启闭灯饰亮化设施;单位无私搭滥建;履行“门前四包”责任,保持责任区环境秩序良好。 全市商场、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和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码头等窗口单位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室内设施设置摆放合理、干净整洁,地面无痰迹和垃圾,室内定期清洗消毒,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对外形象。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室内设施完好、干净整洁,院内路面完好,墙面、房顶干净整洁,楼体立面、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垃圾定点密闭管理、定时拉运。 此项工作牵头部门:市爱卫办。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市卫生局,哈经开区管委会、哈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哈铁路局、省机场管理集团、省航运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5月23日前完成) 召开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会议,下发实施方案,部署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4日至12月10日) 各牵头、责任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落实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哈洽会、国庆节、冰雪节为时间节点,分阶段梯次推进,开展卫生环境整治和示范达标等创建活动,分阶段检查验收,对达到示范、达标标准的街路、庭院、公园、单位等进行授牌;对没有按时限要求达标的地区和单位(部门)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全面完成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和创建任务。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市容卫生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同时,对市容环境整治和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理顺体制。调整充实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由市城乡建设和城管部门承担;各区参照市的模式调整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区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由区城乡建设和城管部门承担。明确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安全“三大职责”,将工作重心放在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安全上;区、街、社区主要领导对地区环境负总责,形成市、区、街、社区城市市容卫生环境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