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7.对农村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补助。财政安排1.4亿元,对在县、乡医疗服务机构平产的农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实行免费住院分娩。 38.推行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12月底前,在全省49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等3个市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并由财政补助3亿元。 39.大力推进血防工程。整合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资金1.2亿元并增加省财政投入,采取以机代牛、封洲禁牧、查螺灭螺、工程治理等措施,对血吸虫病疫区实施综合防治,达到国家确定的血防目标;完成查病120万人,治病35万人,对5500名晚血病人实行补助性救治;完成查螺面积4亿平方米、灭螺面积2.4亿平方米;对全省疫区18万头耕牛实行血吸虫全查,对8万头耕牛实行血吸虫病全治。 40.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财政新增安排235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生866名。 41.增强城乡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全省75%的村卫生室(所)、85%的乡镇中心卫生院、90%的县级综合医院、80%的县级中医院、9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42.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省财政安排9000万元,对所有村级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年增加补助200元,达到1200元,其中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村级医生每人每年再增加补助600元,达到1800元。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43.开展中职免费教育试点。财政新增安排6.3亿元,为全省约15.75万名中职(含技工院校)涉农专业学生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44.资助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资助全省1.5万名城乡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4050”家庭中的初、高中毕业生入读技工院校,政府给予每人每年补助学费2000元,每人补助两年。已享受中职免费教育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45.扩大免费开放博物馆和纪念馆范围。财政安排资金1.5亿元,将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和纪念馆增加至100家。 46.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财政整合和增加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地震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校舍改造。 47.推进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省财政继续安排1.2亿元,用于全省农民群众免费看演出、看电影,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 48.推进“农家书屋”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建成5000家“农家书屋”;对1825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通广播电视,基本完成我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 49.加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力度。筹集资金1.5亿元,投资建成68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50.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统筹安排资金5200万元,建成20个县级群众体育综合健身场所;筹集资金1500万元,在505个行政村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试点。 (六)住房保障。 51.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财政投入40亿元,新建廉租住房5.9万套,面积295万平方米;安排财政资金4亿元,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 52.继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全省完成设区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面积26.7万平方米。 53.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继续在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对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财政初步安排不少于1.8亿元,具体按国家下达的计划确定;安排资金7000万元,支持其他县的农村困难群众新建、重建住房4500套,维修住房2500套;安排资金2100万元,对28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进行补助。 54.改善城区、林区、煤矿沉陷区群众居住条件。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344万平方米,其中设区市中心城区671万平方米,县(市)673万平方米;对国有林场危旧房和重点煤矿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和政策确保完成。 (七)扶贫开发。 55.继续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财政安排3.7亿元,在全省306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村级扶贫规划。 56.做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财政安排1.5亿元,完成深山区、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群众5万人的移民搬迁任务。 (八)群众生产生活。 57.加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力度。筹集9亿元资金,解决18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58.加大农村改厕建设力度。财政安排1.1亿元,支持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7.25万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