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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2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59.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力度。筹集2.7亿元资金,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0万户、联户2万户;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400个;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0处。
  
  60.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整合财政资金15亿元,改造中低产田74万亩,整治渠道2.762万公里,衬砌渠道1930.13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2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0万亩。
  
  61.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51座渡改桥工程;农村公路改造5600公里,使全省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到100%;新建120个乡镇客运站、2000个农村客运候车亭;完成3410公里新增通乡油(水泥)路的建设,提升县乡公路的技术等级。
  
  62.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财政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对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给予奖补。
  
  63.继续开展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财政安排5亿元资金,在全省8000个自然村开展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其中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新农村示范点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
  
  64.推进区域性乡镇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财政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区域性乡镇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
  
  65.加大农机具、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力度。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目录的农机具实行补助;财政安排资金4.5亿元,对农民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实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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