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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委办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2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为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广电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理顺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增强我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产业整体实力,提高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打造“数字辽宁”,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辽宁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是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开展信息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经过多年的积累建设,我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在规模、技术以及实力等方面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其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等体制机制性障碍,造成了整个行业经营主体复杂、单体规模过小、投入高产出低、分散无序经营、监管困难、危及国家文化安全等不利局面,严重制约了整个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当前,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加快有线网络整合和双向数字化改造步伐,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管理体制创新、传输技术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实现我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宣传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推动我省广播电视改革和发展、推进“三网融合”、打造“数字辽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网络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网络整合和公司转企改制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全省一张网”和“三网融合”战略目标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尽快实现全省全网、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发挥有线网络资源的优势,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运用市场手段,规范实施整合。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二月八日

  
  
辽宁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方案

  
  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关于加快广播电视传播数字化进程与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任务,实现我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实施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源整合,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整合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关于深化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全省一张网”和“三网融合”为目标,按照“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存量保值、增量分成”原则,通过资本纽带,整合重组省、市、县(市、区)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盘活有线网络资产存量,开展数字新媒体等新兴增值业务,做大网络资产增量,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网络经营产业化、市场化步伐,进一步提高我省广播电视产业整体实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原则。要依托行政推动力量,破除原有资源分散、条块分割的体制性障碍,同时运用市场手段,整合全省有线网络资源,做大做强我省有线网络产业。
  
  2.坚持存量保值、增量分成,兼顾各方利益原则。科学合理评估存量资产,保障地方原有利益。同时按照股份制方式,各方共享新增业务产生的增量收益,实现互利共赢。
  
  3.坚持网络资源互补、杜绝重复建设原则。与国有通信运营商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现有网络资源优势,实现网络资源优势互补。
  
  4.坚持整合改造同步、实施“三网融合”原则。在整合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的同时,完成全省有线电视双向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三网融合”实现网络功能效用最优。
  
  (三)整合目标
  
  1.建立起全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有线电视网络管理体系。在201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有线电视网络城区和农村全程全网、互联互通。
  
  2.充分发挥广电系统与国有通信运营商的各自优势,在技术、业务、功能和资本层面开展合作,加快推进全省有线电视网络双向数字化改造,探索实现“三网融合”新模式。
  
  3.改革创新,实现“四个转换”。在创新体制机制上,各级有线网络公司要实现“事业管理向企业管理”转换;在网络数字化改造过程中,完成网络技术上的“模拟向数字”转换;在网络功能上,实现“单向数字向双向数字”转换;在经营模式上,实现“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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