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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组建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一个法人、两个层级、三个统一”原则,组建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个法人”的领导体制 1.组建后的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在整合后的市、县设立分公司,实行垂直管理。 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公司依法由股东组成股东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应权利和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省广电局党组推荐,省委宣传部负责考核并提出任免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至4人。总经理人选由省广电局党组推举,省委宣传部负责考核并提出任免建议,向董事会推荐,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选聘,依据公司章程办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聘任。 (二)“两个层级”的管理模式 分级管理:各市、县(市、区)网络整合后成立分公司,由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各市、县(市、区)分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各分公司负责和管理各自区域内的各项具体经营业务。 统一核算: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行统一核算,各分公司的各项收入全额上缴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支出由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按年度支出预算核拨。各分公司要加强财务核算,积极拓展业务,不断增加收入规模。 (三)“三个统一”的运营模式 公司通过股权结构的合理安排与发起人约定,把各方融为利益共同体。具体运营模式如下: 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由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决定。分公司领导班子由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任免,须征求当地主管部门意见。 统一规划: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对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建设和技术标准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并进行检查验收。 统一运营: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全省广播电视有线节目的传输业务和各项增值业务进行统一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新增各项增值业务所需投入,由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新增增值业务所产生的运营成本,从新增增值业务收入中扣除。 (四)发展方向 组建后的各级公司坚持以发展有线电视基本业务为主,大力拓展社会公共服务,并做好数字化双向改造,发展付费电视、视频点播、数据广播、信息服务等新兴多功能增值业务,同时,做好上市融资的各项准备工作。 鉴于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性,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暂由省广电局代表省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由省财政厅实施国有资产监管,企业在省国资委备案。 三、整合工作 依托新组建的公司,采取行政推动、市场运作方式,统一整合全省各行政区域及企业有线网络资源。对各市网络资源整合工作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 (一)领导体制 实行省级主导。成立由省委、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统一负责全省网络整合工作。 (二)资产和债务处置 按照资产入股原则,科学评估各地区原有网络资产,通过股份制方式,合并入股到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按照现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 2.实施评估。选定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审核评估工作,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资产、负债、人员工资等情况,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网络资产审计细则和具体评估办法,对省、市、县(市、区)的网络资产实施公平、公正、科学的资产评估。 3.清理违规网络资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清理各项违规网络资产。 4.处置债权债务。各地区原有有线网络公司经评估确认后的债权债务,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准则规定,统一处置债权债务,统一进行核销。省、市、县(市、区)原有的广播电视网络资产债务,原则上在各自的存量收入中扣除,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5.合并入股。坚持省、市、县三级共赢原则,根据财政部门核准的评估结果确定的省、市、县级网络资产净值,按照同股同权原则,统一计入新组建的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地原有有线网络公司按其在新组建公司的股份比例,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