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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2-05
【实施时间】 2010-0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3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搭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平台,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3号)的要求,现将《天津市2010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区位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春风行动”计划,集中精力抓好落实,确保收到实效。
  
  联系人:樊兆彬;联系电话:23306559、23317954(传真)
  
  附件:2010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O一O年二月五日

  
  
天津市2010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使进城求职农民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加大维权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优化就业服务,缓解企业用工压力,促进就业工作良性循环,服务区域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地就近就业,扶持创业。
  
  三、服务对象
  
  (一)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二)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就地就近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四)准备创业的农村劳动者;
  
  (五)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一)宣传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免费获得“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诚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本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时间、活动内容等。
  
  (二)服务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免费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及时准确的岗位信息;引进技术人员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紧缺压力。
  
  (三)政策到位。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创业项目信息、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创业培训、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和相关指导帮助。
  
  (四)维权到位。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能够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
  
  五、活动内容
  
  (一)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农民工整体素质
  
  1.引导农民工学习城市公共生活常识。通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向进场求职人员发放“春风卡”、《农民务工培训读本》、“进城务工须知扑克牌”等宣传资料,通过街(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向用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采取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优秀农民工勤奋好学、文明守纪、爱岗敬业,勇敢创业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农民工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情,使之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在农民工流动较大的车站、码头和主要社区集中开展城市公共生活常识、农民工维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使之基本掌握城市生活常识和劳动法律法规,提高城市生活素养,促进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增强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都应享有政府免费技能培训待遇。二要进行培训专业设置,集中公布一批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报名参加。三要确保培训的质量。要从师资、学时、教材、实训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保证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培训实效。
  
  3.举办创业培训班,引导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围绕促进就业和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的需要,为创业学员提供创业构想、市场评估、人员组织、创业法律形态、启动资金需求预测等理论指导和操作演练。要建立创业项目征集发布制度和创业实习企业联系制度。增强创业能力,调整经营思路,改善管理方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培养一批创业者,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倍增效应,形成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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