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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2-04
【实施时间】 2010-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6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4、未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扣2分。
  
  
  
  
  
  3、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扣2分。
  
  2、无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无专项整治专题会议的,扣2分。
  
  3、专项整治目标未完成的,扣3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未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2分。
  
  2、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扣3分。
  
  3、新、改、扩建项目未进行“三同时”的,有一个扣1分。
  
  4、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未达到100%的,有一个扣2分。
  
  5、未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有一次扣2分。
  
  
  
  
  
  5、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1、未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扣5分。
  
  2、未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3分。
  
  
  
  
  
  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未建立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台账扣1分。
  
  2、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发现一处扣2分。
  
  3、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缺一项扣1分。
  
  4、未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物品和未督促规范使用的,扣1分。
  
  5、未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扣2分。
  
  
  
  
  
  四、宣传教育培训(10分)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竞赛”等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未开展“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竞赛”等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分。
  
  2、宣传教育活动无计划、无总结的,扣2分。
  
  3、法定持证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
  
  4、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计划的,缺一项扣2分。
  
  
  
  
  
  五、安全监管创新工作
  
  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调研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部门认可并总结推广的,有一项加5分。
  
  
  
  
  
  六、市政府安委会综合考评(15分)
  
  1、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2、认真开展或参加各类全市性安全会议和活动。
  
  3、及时向市安委会、安委办报送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4、按要求完成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5、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的。
  
  1、《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缺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
  
  2、未参加会议和活动的,缺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有一次扣2分。
  
  3、相关材料和信息未报送,缺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
  
  4、未完成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缺一次扣2分。
  
  5、每通报一次,扣5分。
  
  
  
  
  
  总分
  
  
  
  
  
  附件4:
  
  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报告单位
  
  
  
  (签章)
  
  年月日
  
  行政主要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颁发与签约情况(只限第一季度上报):
  
  1、与部门签约数 ,签约率 %。
  
  2、与乡镇(街道)签约数 ,签约率 %。
  
  3、与单位签定告知承诺书数 ,签定率 %。
  
  (二)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主要负责人亲自召开会议次,委托召开次。
  
  2、分管负责人召开会议次。
  
  (三)伤亡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起,死亡人数人,重伤人;其中建筑、安装事故起数起,死亡人数人,重伤人;特种设备事故起数
  
  起,死亡人数人,重伤人。
  
  2、火灾事故起,死亡人数人,重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3、道路交通事故起,死亡人数人。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
  
  检查次数次,参加人数 人(人次)。行政主要领导检查次数次,分管领导检查次数 次。发现隐患 条,整改 条,整改率%。 本辖区、本单位内负责监控的危险源总数 个。省级督办安全隐患 个,市级督办安全隐患 个,本级督办安全隐患 个。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数个,接触职业危害的生产工人数 个。
  
  (五)安全教育培训
  
  应参加法定厂长、经理安全资格培训考核的 人,已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个。
  
  二、工作职责履职情况
  
  (请另附页)
  
  注:请于下一季度的次月5日前,经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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