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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实施街景综合改造和夜景亮化工程,合理设置城市小品,提升城市品位。 五、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背街小巷、“五小”摊点脏乱差问题,集中整治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 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实施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扩建工程;抓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规范运行;新建、改造水冲式公厕20个;新建落地式简易垃圾中转站5座,建成昆明路大型压缩垃圾中转站;新增地埋式果皮箱200个。 七、实施贵阳路景观带改造等城市景观工程,抓好上海路中段沿街建筑物改造建设,完成新建道路绿化工作。 八、推进拆墙透绿工作,继续推进“园林化单位”及“绿化合格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做好居民小区绿化工作,加强花草树木的管护。 九、提高金水湖、金川公园、文化广场、龙泉景观带、北京路入市口并报华大道景观的管护水平。 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强化市民文明卫生素质教育,依托企业、学校和社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 十一、积极推进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年内做好争创前期基础性工作。 十二、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解决好1912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新建经济适用房9万平方米。 二、完成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力网平衡规划。 三、新建廉租住房1000套5万平方米。 四、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抓好2008年廉租住房在建、新增项目641套3.2万平方米及2009年廉租住房在建项目1200套6万平方米的建设。 六、抓好老旧城区供热管网改造;配合市发改委、永昌发电公司,抓好热电联产项目的前期准备与开工建设。 七、完成市属直管公房的清查、清理与出售工作。 八、完成市直管住宅小区封闭改造的调研论证、方案编制、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推进市直管小区物业化进程。 九、完成金川集团公司壁板楼、贵阳路北部景观规划工程、天瑞花园原市建公司职工平房、八治公司1号区老办公楼及八治安装公司单身楼的拆除改造,计21833平方米。 十、制定出台金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与管理。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第十四件第三项“廉租住房保障”任务。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第十四件第五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十三、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修订完善《金昌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金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金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并以地方法规形式颁布实施。 二、稳步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力争年内新增归集12000万元,新增缴存人数250人,缴存余额达到54145万元。 三、力争年内发放公积金贷款7000万元,贷款余额达到20000万元。 四、做好资金风险防控工作贷款风险控制在3‰以内。 五、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支取额控制在3000万以内。 六、降低资金沉淀率,实现基金效益最大化,争取增值收益达到400万元。 七、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完成省人防办下达的2010年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450万元的任务(或做到应收尽收)。 二、完成《金昌市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并及时上报。 三、完成人防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报批工作。 四、完成一个街道对乡镇的早期人口疏散方案的制定。 五、指导一个以上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完成防护方案制定。 六、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民政局 一、城乡低保 将城市月人均收入低于190元的家庭全部纳入城市低保,将农村年收入低于9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 加强敬老院建设,五保对象供养率达到30%。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优抚安置 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农村义务优待金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优待面达到100%。 五、基础设施建设 开工建设民政局办公大楼;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市福利院儿童康复中心年内投入使用;抓好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和金川区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的建设,河西堡敬老院年内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