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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改进民生收费管理。清费治乱,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各类服务收费行为。 八、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惠农价费、涉企、电力、成品油、医药、教育、交通运输、社会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收费等专项检查。 九、抓好《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好价格认证鉴证工作。 十、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及商品房成本审核认证公示工作。 十一、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人事局 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第十三件“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 二、年内培训公务员500人(次)。 三、完成事业单位首次岗位等级认定,签订聘用合同,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平稳入轨。 四、6月份组织完成永昌县医院脊椎外科引智项目。 五、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第四件“农民技能培训工程”任务。 二、就业再就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800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末就业率不低于80%;三年择业期内沉淀未就业毕业生年末就业率不低于10%;新增小额担保贷款额2800万元;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000万元。 三、劳务经济:劳务收入65000万元;输转人数8万人。 四、社会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新纳入参保缴费人数2600人;失业保险新纳入参保缴费人数22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纳入参保缴费人数3500人;工伤保险新纳入参保缴费人数270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98%。 五、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率91%。 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七、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 八、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九、市社保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投入使用。 十、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统计局 一、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1、建立完成普查各项相关制度,完成人员招聘工作,落实普查经费。 2、根据省人普办统一安排,完成普查区地图绘制、人员培训,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工作。 3、开展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二、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公布、总结表彰和资料开发工作。 三、做好全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 四、做好《统计月报》的编辑出版工作;做好全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 五、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公安局 一、及时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力争年内命案现案破案率达到90%以上;刑事案件起诉率达到98%以上;批捕率达到93%以上;退查率控制在15%以内。 二、建立反恐怖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反恐怖等应急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处置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禁毒任务。 四、加强场所行业管理,加大治安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五、进一步抓好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和扩大治安监控点面,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企事业单位达到25%。 六、力争金昌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川区拘留所开工建设。 七、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消防监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任务,不发生直接财产损失200万元(含)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降至8.56。 八、市消防特勤中队建成投入使用。 九、启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 十、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司法局 一、普法工作 1、制定“五五”普法验收方案; 2、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 3、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二、人民调解工作 1、开展“万人千乡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案件数量较上年提高15%以上; 2、推行“三调联动”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确认”工作; 3、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全部落实;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1、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2、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矫正工作制度; 3、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 四、法律援助工作 1、落实“四个纳入”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意见; 2、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增长20%; 3、落实专项预算经费10万元以上; 4、司法鉴定机构增长50%,办案数量增长25%; 五、公证工作 1、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办证数量增长10%; 2、无错证、假证,办证合格率达100%; 六、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