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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金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2-03
【实施时间】 2010-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7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0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接上页]

  六、行政区划管理
  
  完成金昌和武威市县级行政区域界限联检工作。
  
  七、老龄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帮扶救助工作,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抓好省上14件23项实事中第7件“提高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第8件“实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第9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工作。
  
  九、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教育局
  
  一、教育资源整合
  
  1、调整撤并中小学27所。
  
  2、做好职业技术学院的申报和建设,整合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资源。
  
  二、基础设施建设
  
  1、筹建金川区第二小学(完成工作量的40%),支持金川集团公司新区学校建设,完成市职业技术学校整体搬迁一期工程项目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完成永昌县8所中小学新建、续建项目建设。
  
  2、抓好全市151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中小学危房46万平方米。
  
  3.抓好教育城域网建设。一季度建成城域网资源库,上半年完成主要节点的连接,年内实现全部节点的连接并投入使用。
  
  三、完善绩效工资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教职工考核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
  
  四、教育教学
  
  1、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
  
  3、完善和大力开展教育督导、质量评估,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完成“十二五”教育规划编制工作。
  
  六、抓好省上14件23项实事中第11件“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12件“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的落实工作。
  
  七、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卫生局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170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5%,基金使用率达到85%。
  
  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市区医疗资源,开工建设卫生监督综合楼、扩建金川区新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医院门诊楼、八冶医院住院部大楼、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大楼、永昌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综合大楼、朱王堡中心卫生院医技楼、六坝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成交付使用。
  
  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科学防控重大传染病,妥善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疫情。
  
  2、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3、免费为65岁以上老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为5000名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筛查。
  
  4、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以县为单位,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70%以上,涂阳患者治愈率在85%以上。
  
  5、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75%,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65%。
  
  6、实施好“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等项目,住院分娩率达90%,叶酸投服率达到5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率达到50%。
  
  7、一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实行“四个分开”和法人治理,建立岗位聘用制度和临聘医护人员人事代理制度,实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专项治理
  
  1、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及时核实上级批转和本级收到的投诉举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人员处理率达到100%。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开展医生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住院自费比例、青霉素占抗菌素比例等4个排队制度。
  
  3、城镇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七、抓好省上14件23项实事中第10件“提高医疗卫生补助标准”的落实工作。
  
  八、完成“四城联创”所承担的任务。
  
  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按照食品药品机构改革进程,逐步理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规范和工作流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二、药品安全监管
  
  在全市组织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企业覆盖面达到100%,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1、药品生产环节: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组织药品生产,开展原辅料、中间体等专项检查。
  
  2、药品经营环节: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完成全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和GSP认证工作。加强药品市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GSP经营,开展中药材、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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