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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和推进工作方案》已经2010年1月16日市委常委会议和2010年1月7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和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编制《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于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抢占发展制高点,推动“鄱阳湖时代、低碳时代、地铁时代”南昌更好更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规划的编制和推进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编制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国际环境新变化、国内发展新要求、南昌发展新起点,充分反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遵循“四个体现、四个有机统一”的规划编制原则,全面落实南昌崛起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四个体现、四个有机统一”的规划编制原则即: 一是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妥善处理好速度、质量、结构与效益的关系,内资与外资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二是体现创新驱动的要求。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合作竞争的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的有机统一。 三是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是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区(开发区、新区)规划的编制和推进,对规划编制推进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在2010年1月底之前成立相关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负责本行业(专项)规划编制,责任领导应具体参与规划编制,责任处室负责人为市规划办联络员。 (二)专家智库 与市内外有关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战略合作,组建市“十二五”规划专家智库,对“十二五”规划编制进行指导,提供咨询、论证支持,规划纲要前期课题和部分规划(草案)委托专家团队研究起草。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规划学习培训和全面调研。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和省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组织专题资料编辑、规划业务骨干培训和专题交流研讨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外地发展经验和规划编制好的做法。深入全面调研我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基础和发展环境特点,对“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组织全面系统评估。采取制作网页、出版书籍、编印画册、制作光盘等方式,并组织全市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我市“十一五”发展成就。 (二)研究提出纳入国家、全省及全市规划的重点内容。从大局出发,结合我市发展的时代特点、目标要求、现实基础和外地经验,研究提出需要纳入国家、全省及全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市规划办积极组织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结合规划编制,组建全市重大重点项目库,成为今后政府对项目进行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市规划办根据编制规划纲要的需要,分批下达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计划,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有能力的专家团队进行专题研究,其中部分规划纲要的重大课题分A、B角同时开展研究,以更好地凝聚社会智慧、理清发展思路、加强科学规划,为规划编制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撑。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也必须组织开展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专项课题研究由市规划办下达后由市直相关部门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