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科普宣传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民族医药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近年来关于加强中医民族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中医民族医药发展的战略机遇,深入广泛开展中医民族医药科普宣传,为中医民族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活动意义 通过在全自治区范围举办大规模的中医民族医药科普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中医民族医药悠久的历史、科学的理论、独特的方法、良好的疗效,让社会更加了解中医民族医药为中华民族繁衍强健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更加了解中医民族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中医民族医药,认识中医民族医药,感受中医民族医药,推进中医民族医药惠及千家万户,为大众健康服务。 四、活动目的 面向基层,服务农村,惠及百姓,营造对中医民族医药发展有利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 五、组织机构 成立“中医中药中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组委会。 主任: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姚晓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 殷宇霖(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 买买提·牙森(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成员:祝谦(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帕尔哈提·克力木(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托乎塔尔·霍加(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 帕力旦·热依木(自治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沙尔合提·阿汗(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同继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刘贵春(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徐彬(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李伟(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刘长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建军(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阿不都热依木·阿不都拉(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鲁成存(民航新疆管理局副局长) 王淑平(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李卫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明(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魏生贵(自治区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朱钢(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库来惜·阿不都拉(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叶尔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副州长) 童兆玲(乌鲁木齐市副市长) 张琼(新疆军区联勤部卫生处处长) 张晓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处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秘书组、新闻宣传组。 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帕尔哈提·克力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局长王北疆同志、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赵新建同志、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负责人冯东同志担任。 六、活动口号 (一)发展中医,利国利民 (二)发展中医民族医药,健康你我他 (三)发展祖国医学,造福人类健康 (四)弘扬传统文化,服务大众健康 (五)传播中医文化,打造健康生活 (六)您的健康,我的责任 (七)发挥中医优势,护佑百姓安康 (八)弘扬国粹,惠泽民众 (九)弘扬中医民族医药文化,建设中医民族医药强省 (十)中医民族医药惠及百姓,全社会共促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