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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十九条 VPNKEY使用人员必须在第一次使用时修改密码,不得使用初始密码登录。 第二十条 全市政府系统和企事业单位电子印章应指定专人在专用计算机上使用并负责妥善保管。电子印章管理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操作程序或提供公章密码、公章密钥盘等相关设备和软件。 第五章 应急处理和技术保障 第二十一条 办公平台出现应急事故后,严格按照《宜春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要求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全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原则上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或政务信息外网上运行,通过互联网登录的办公平台必须通过使用指定VPNKEY。 第二十三条 全市各级信息化办(中心)要根据办公平台工作实际需要,做好联网工作站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办公平台稳定运行。 第六章 安全保密 第二十四条 全市政府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在办公平台中处理公文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涉密及敏感类文件不得在办公平台中办理。 第二十五条 办公平台操作的各环节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操作程序或提供办公平台相关设备和软件。 第二十六条 办公平台的用户密码口令应由使用人员定期更换。 第二十七条 用于办公平台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应专机专用,并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八条 电子公文的归档应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由专人严格管理,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复制、删除和打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建设应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宜春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操作规范 一、软硬件环境要求及运行基本规范 (一)办公平台客户机配置规范 1、硬件配置:计算机硬件内存大于512M,硬盘80G以上,CPU P4以上。 2、软件配置:操作系统XP,IE6.0浏览器以上,Office2003标准版,按照办公平台要求安装有关插件。政务网用户安装“宜春市政府专用瑞星网络版杀毒软件”,其他用户自行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时升级。 (二)系统设置规范 1、IE浏览器设置规范:按照办公平台操作手册要求对IE浏览器进行设置(具体操作见办公平台操作手册)。 2、显示器分辨率设置规范:1024×768 。 (三)公文制作规范 1、上级来文制作规范:所有要在办公平台中办理的上级纸质公文必须以图片方式导入到WORD或WPS中,并加盖相应的电子印章,不得以其他方式生成。 2、公文(含附件)格式规范:全市政府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制作的正式公文原则上必须加盖电子印章,办公平台只支持DOC、WPS、PDF格式的文件。 3、公文大小规范:整个正文信息(含图片)30M以内,附件最大支持50M,正文信息中图片格式为jpeg,大小600px(宽)×800px(高)。 4、扫描规范:纸制文件扫描成图片分辨率(dpi)300以内,图片扫描分辩率500以内,保存为JPG格式。 (四)资料交换使用规范 1、资料发送规范:上传资料时必须指定交换的用户范围(没有指定发送用户范围的,办公平台将自动进行删除)。 2、资料接收规范:用户必须及时下载资料(系统将每月定期删除历史资料,删除通知见办公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五)短信提示使用规范 1、发送规范:公文办理、会议通知、资料交换中非紧急件请勿选择短信提示,严禁通过办公平台发送与办公无关的短信。 2、接收规范:凡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的短信均会注明“【宜春电子政务】”、发送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二、管理规范 (一)公文办理规范 1、发文办理规范:必须按照公文办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文收发员必须正确指定发文单位,严禁多发、乱发公文,做好公文签收情况的监控、催收和督办、处理工作;凡是发出本单位的公文(含稿件递送)必须有领导签发环节或领导意见;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严禁越级发文。 2、收文办理规范:公文收发员必须按时完成签收、登记、分发工作;办理人员必须做好办结回复工作;凡是办结收文必须有单位领导的批示环节。 3、公文流转规范:电子公文的流转程序原则上与纸质公文一致,办公平台中的各用户角色要严格根据自身的权限和流程操作。 4、时间规范:启动曝光台,办文时间按照系统设置统一办文时间要求执行,超时将通过短信提醒。 (二)用户管理规范 1、部门管理员设置:一个部门设置一个部门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