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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2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电子公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2、公章管理员设置:一个部门可以有多个公章和公章管理员,公章管理员必须使用公章密钥盘,并且需要动态手机验证码登录。
  
  3、公文收发员设置:一个部门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公文收发员。
  
  4、档案管理员设置:一个部门原则上只设置一个档案管理员。
  
  5、人员配置规范:每个部门必须指定部门管理员、公章管理员、公文收发员、档案管理员、文号管理员,可以一人多岗;部门管理员必须完成本部门的用户信息初始化和适时更新工作。
  
  (三)用户信息规范
  
  1、登录名命名规范:登录名=yc+姓的全拼+名的首字母(例如市政府办张国峰的登录名为:yc+zhang+gf=yczhanggf);如遇登录名重名,在确保yc前缀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基本信息规范:每个用户必须录入真实姓名;需要短信提示的用户需要正确录入手机号码。
  
  3、用户信息变更规范:部门管理员变更需报市信息办备案后调整;其他系统用户变更由本单位部门管理员负责实施。
  
  三、档案管理系统操作规范
  
  (一)档案目录管理规范:
  
  档案管理员必须按照纸质档案管理分类初始化档案目录。
  
  (二)归档规范:
  
  公文办理完成后,档案管理员必须及时在办公平台内归档,并做好纸质文件的归档。
  
  四、办公平台保密规范
  
  (一)密码使用规范
  
  1、密码使用规范:公章密钥盘、用户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公章密钥盘、登录名仅限本人使用,不允许转借他人使用或他人代用,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2、用户自动记录规范:不允许使用自动记录用户和密码功能,允许单独记录用户名。
  
  (二)公文保密审查规范
  
  公文审核规范:凡是涉密类和敏感类的公文不得在办公平台中办理,办理人员在不确定公文是否属涉密或敏感类的情况下,需要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查通过后方能通过办公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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