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遵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遵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成果,确保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和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全国爱卫会的复评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城市公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实现人与环境协调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文明和谐的生态环境、规范整洁的市容环境和功能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使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更加健全,食品安全更为保障,病媒生物防制达标,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健康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爱卫会的复评检查。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环境卫生 工作要求:严格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制度,定时清扫、保洁、洒水,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广场、河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环境卫生整洁卫生,无垃圾死角。果皮箱、垃圾箱、公厕、环卫机具等市政环卫设施完善洁净,垃圾封闭清运。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以上。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社区和单位卫生 工作要求:治理社区和单位卫生,确保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无曝露垃圾,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工作要求:治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确保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符合卫生要求。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窗口单位卫生 工作要求:加大对客车站和火车站等窗口单位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果皮箱、垃圾箱、公厕等卫生设施完善洁净。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遵义火车站 5.食品卫生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相关制度;严格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餐饮业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规范,确保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市容市貌工作 1.市容市貌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遵义市中心城区整治规范占道经营工作方案》、《遵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野广告”整治工作方案》、《遵义市中心城区洗车场点整治工作方案》、《遵义市中心城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加大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力度,确保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乱搭乱建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烟草广告 工作要求:加强广告发布的审批和管理,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及烟草广告,不予审批。对已设置的烟草广告,督促设置单位进行清除,确保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三)建筑工地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遵义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确保施工场地隔离护栏设置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