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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20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20号--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二)

[接上页]

  台
  
  23
  试验部件支承结构和电子学装置
  用来把多台振动装置联成一完整的振动器系统,以便能提供50千牛(“空台”测量)或更大的有效合力,可用于“使用反馈或闭环控制技术和数控装置的电动式振动试验系统”所述的受控系统。
  
  台
  
  24
  受控电子学装置专门设计的软件
  同“使用反馈或闭环控制技术和数控装置的电动式振动试验系统”所述的受控系统一起使用或为“试验部件支承结构和电子学装置”所述的受控电子学装置专门设计的软件
  
  
  
  
  
  
  
  
  
  
  
  
  
  
  
   4、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以及为此专门设计的软件
  
  25
  电弧重熔炉和铸造用炉
  容量在1000-20000立方厘米之间,使用自耗电极,能在1700℃以上的熔化温度工作
  8514300020
  台
  
  26
  电子束熔化炉
  功率≥50千瓦,能在>1200℃的熔化温度工作
  8514300030
  台
  
  27
  等离子体雾化和熔化炉
  功率≥50千瓦,能在>1200℃的熔化温度工作
  8514300040
  台
  
  28
  为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
  
  台
  
  29
  为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专门设计的软件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真空炉、受控气氛冶金熔化炉和铸造用炉专门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和监测系统专门设计的软件
  
  
  
  30
  真空感应炉或受控环境感应炉
  工作温度〉850℃,感应线圈直径≤600mm,设计输入功率≥5千瓦
  8514200010
  台
  
  31
  电源
  真空感应炉或受控环境感应炉用电源,额定输出功率≥5千瓦
  8504409950
  个
  
  32
  等静压压力机
  最大工作压力能够达到69兆帕或更大并具有内径超过152毫米腔式的“等静压压力机”
  
  个
  
  33
  为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模具及模型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模具及模型
  
  个
  
  34
  为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控制器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控制器
  
  
  
  35
  为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控制器专门设计的软件
  为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述的等静压压力机专门设计的控制器专门设计的软件
  
  
  
  
  
  
  
  
  
  
  (二)、材料
  
  
  
  
  36
  铝合金
  在293K(20摄氏度)时的极限抗拉强度能达到460兆帕(0.46×109
  7604291011;7604291019;7608201010;7608209110;7608209910;7616991010
  千克
  
  
  牛顿/平方米)或更大,呈管状或柱形实心体(包括锻件),外径超过75毫米(3英寸)。
  
  
  技术说明:所述的“能达到”包括未经热处理的或经热处理的铝合金在内。
  
  37
  铍金属
  含50%以上铍(按重量计)的铍合金,铍的化合物,以及除下述制品以外的铍制品:
  
  千克
  
  
  
  (一)X射线机或钻孔测井装置的金属窗;
  
  
  
  
  (二)专门为电子部件设计的或作为电子线路基片的氧化铍产品或半成品;
  
  
  
  
  (三)绿宝石或海蓝宝石形式的绿柱石(铍和铝的硅化物)。
  
  
  
  
  技术说明:本清单包括上述铍的废物和废料。
  
  
  38
  高纯(99.99%或更高)铋,其含银量低于十万分之一
  
  8106001011;8106001019;8106009010
  千克
  
  39
  硼-10同位素占硼总含量20%以上(按重量计)的硼及其化合物、混合物和含硼材料
  
  2845900020
  克
  
  40
  钙(高纯度)
  金属杂质(除镁外)含量<1‰(按重量计),硼含量小于十万分之一。
  2805120010
  千克
  
  41
  三氟化氯
  
  2812900010
  千克
  
  42
  容积在150毫升至8升之间、用纯度为98%或更高的下述任何一种材料制造或作涂层的坩埚
  容积在150毫升至8升之间、用纯度为99%或更高的下述任何一种材料制造或作涂层的坩埚:
  
  台
  
  
  
  二氟化钙;
  
  
  
  
  锆酸钙(偏锆酸盐);
  
  
  
  
  硫化铈;
  
  
  
  
  氧化铒;
  
  
  
  
  氧化铪;
  
  
  
  
  氧化镁;
  
  
  
  
  氮化铌-钛-钨合金(约50%铌、30%钛和21%钨);
  
  
  
  
  氧化钇;
  
  
  
  
  氧化锆。
  
  
  43
  容积在50毫升至2升之间、用纯度为98%或更高的钽制造的坩埚
  
  8103909010
  千克
  
  44
  芳族聚酰氨纤维或纤丝材料
  碳或其“比模量”为12.7×106米或更大或“比抗拉强度”为23.5×104米或更大的芳族聚酰氨纤维或纤丝材料,含有0.26%(重量)或更多酯基纤维表面改性剂的除外
  
  千克
  
  45
  玻璃纤维或纤丝材料
  其“比模量”为3.18×106米或更大和“比抗拉强度”为7.62×104米或更大的玻璃纤维或纤丝材料
  7019190012
  千克
  
  46
  用碳或玻璃纤维或纤丝材料制成并浸渍了热固性树脂的连续的细线、粗纱、纱或宽度不超过15毫米的带(预浸料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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