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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完善内部运作机制。围绕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大一统”的执法目标,深化城市管理扁平化、网格化单元执法运行机制;深化外部协调机制,加强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信息共享,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商会审、告知备案等制度,做好职能衔接。建立督查机制,加强督察队伍建设。 六、城乡环境管理和综合执法保障机制 (一)完善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 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数字城管办公室实行扁平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数字化城管工作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按照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数字城管办公室的机构模式,相应成立对应机构,实施扁平化管理,形成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科学规范、全面覆盖的城乡环境管理、综合执法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有机统一的城管模式。 严格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上级监督”的管理体制,和城市管理“三精”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区要逐级明确管理范围、内容、责任,特别要进一步强化、细化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的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对责任区内加强管理,实现管理责任区的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完善考核体系,实施责任追究 结合《昆明市城市长效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进一步对考核标准和扣分细则进行修订,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对各县(市)区进行年度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定期通报点评。根据各县(市)区的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或未完成工作责任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并对相关领导实施问责。 二○○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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