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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6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2010年旅游服务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总结阶段(11月)
  
  对本部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今后工作计划。召开总结大会,表彰质量年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2010年旅游服务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质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量年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消。
  
  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和整治力度;要密切协作,紧密配合,搞好协调组织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旅游、工商、公安、交通、物价、文化等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密切配合,有效处理游客投诉,不得相互推诿。各区市政府、各主要牵头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为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公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旅游、商务、城管、文化、食品药品监管、物价、宗教、市政公用等部门组成的12个督导检查组,按照本部门制定的质量年活动工作方案,深入本系统各单位和各区市,对质量年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旅游服务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推进质量年活动扎实开展。
  
  (四)组织访查,强化监督。为切实开展好旅游服务质量年活动,分别聘请3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旅游行业监督员,深入查找我市旅游服务存在的不足,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各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监督员访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及时反馈,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质量年活动期间,由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及时对欺客宰客等坑害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净化旅游环境;要及时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事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
  
  附件:
  
  青岛市2010年旅游服务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秦敏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承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振宇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建功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姜集喜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迎春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贾福宁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王洵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毕建军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刘勇市商务局副局长
  
  鲍国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高萍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周长政市卫生局副局长
  
  魏文选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骆万飞市旅游局副局长
  
  盛斌杰市物价局副局长
  
  郭建礼市工商局副局长
  
  丛春雷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伟政市南区副区长
  
  崔作市北区副区长
  
  蔡全记四方区副区长
  
  魏瑞雪李沧区副区长
  
  杨超崂山区副区长
  
  刘鲁强青岛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李文全城阳区副区长
  
  吕涛即墨市副市长
  
  王进胶州市副市长
  
  张新竹胶南市副市长
  
  李玉海平度市副市长
  
  张升山莱西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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