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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一)交通基础产业。围绕建设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推进资源整合,引进社会资本,加快建立我省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为依托,加强与国内外先进机场管理公司的战略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大型航空公司,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水平,增设飞行基地,加密航班航线;发展壮大河南航空公司,积极开辟国际航线和国内干线、支线,尽快将郑州建成国内重要的客运枢纽和国际货运枢纽。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和河南铁路投资公司为平台,进一步推进省内交通运输企业的重组,扩大资产规模,提升融资能力,为我省公路、铁路、民航、交通物流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推进地方铁路与国铁的联合重组,积极争取纳入全国铁路网发展规划,巩固我省铁路运输交通枢纽地位。 (十二)投融资平台。推进省内投融资机构重组,建设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增强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能力。做强省投资集团,整合地方金融资产,引进证券、信托、保险、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建设以新兴主导产业引导、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为投融资重点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以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为依托,通过优质资产划拨、优势企业增资扩股和国有资本收益投入等形式,统筹整合国有“四资”(资源、资本、资产、资金),着力打造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资本调整平台、市场化运作的融资平台和实施债务资产处置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多策并举、竞相发展,形成以省投资集团、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公司两大省级综合性投融资机构为支柱,以交通、铁路、水利、文化、中小企业担保等若干专业性投融资机构为支撑的省级投融资平台格局。 四、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重组成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战略重组工作,使企业不因重组而增加成本和额外负担。重组中涉及工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等事项的,有关部门要高效办理,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同级次国有企业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变更或转移,以非交易形式办理的,减免相关费用;办理水、电、气、车辆及其他权证的,免收除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重点企业重组其他国有企业,对被重组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按照国家和省企业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进行处置。国有企业之间的重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规定的,产权变更经本级政府授权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后办理无偿划转。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企业重组导致资产评估增值、产生收益、权属变更的,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减免相关税收。重组后的企业集团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可按规定统一缴纳所得税。大型企业对特困企业重组后,因处理和消化企业历史潜亏而影响效益的,在对经营者业绩考核时,视同实现利润。企业重组中,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和富余人员安置政策,妥善解决离退休人员和办社会职能移交、历史潜亏消化、衰竭型资源企业亏损补贴等历史遗留问题。对国有企业重组中的不良资产,经批准可打包处置或按规定予以核销,对非经营性资产准予剥离,按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政策进行处置。 (三)优化配置发展要素。对需要异地搬迁改造的中心城市城区内重点重组企业,在用地上给予优先支持;新扩建项目所需新增用地,其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在完成总量减排目标和确保环境质量达标的基础上,区域环境容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重组企业项目建设。支持急需增量资源的高成长性企业对资源闲置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推动重要矿产资源向优势矿产企业和优势资源加工企业集中。支持省直部门脱钩改制企业的优良资产向同行业优势企业集中,提升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 (四)支持企业扩大融资。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内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对企业并购重组的贷款支持力度。对重组企业增资扩股和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给予优先支持,对省内重点企业并购境外制造企业、研发机构和开发重要矿产资源给予相关项目贷款贴息支持。大力发展融资担保体系、小额贷款公司和创投基金,为企业重组发展提供“过桥贷款”等多形式、多层次的融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