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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0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制定的《哈尔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哈尔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宣传会战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决定利用约2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冬季交通安全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三查、一追、两加强”,抓住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预防和压减道路交通事故,改善全市道路交通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通行秩序,通过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切实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确保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1.道路运输检查。一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化源头监管,及时排除隐患;二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驾驶人的信誉考核;三是严格检查“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对各级运管部门责任落实、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严格检查“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执行情况;五是严格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和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六是严格检查事故倒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内部事故追查制度和从业人员警告、黑名单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对责任单位、车辆和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及时公开结果。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2.收费公路检查。一是检查高速公路标识、防眩板、封闭网栅、轮廓标、导向标识等是否齐全;二是检查除雪保通预案是否完善,除雪机械设备是否完好状态,机械操作手是否配齐,融雪剂、防滑材料等储备是否充足;三是检查高速公路外场摄像头、可变情报板的运行情况是否需要增设;四是检查高速公路中间开口带是否全部封闭;五是检查路政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工作需要,路政巡查工作日志记载是否属实、准确,路政巡查车辆、清障救援设备是否按照标准配备;六是检查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政策执行。此项工作由收费公路管理部门负责。
  
  3.交通安全隐患检查。一是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查询,违法记分达到8分未满12分的,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及客运企业,建议停止驾驶客运车辆,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对达到或超过12分的,由交管部门扣留驾驶证,责令立即停止驾驶任何车辆,参加学习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同时建议交通部门取消驾驶客运车资格,不得继续驾驶客运车辆。二是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能够自行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部门配合的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三是严厉取缔“黑校车”,在依法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营运手续不全的“黑校车”移交交通部门进一步处理。四是加大同三公路哈尔滨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区域联动机制,严格执勤执法,并将公路安全隐患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予以消除。此项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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