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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 1.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一是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追查处理暂行办法,细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处理措施。二是强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未达到安全标准的运输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不予年度审验直至取消相应行政许可。三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为三级以上营运线路的长途客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管平台;对未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的车辆采取进出公路收费站区间测速的方式,控制客运车辆运行速度,防止超速行驶。四是制定道路客运企业清理挂靠车辆办法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除企业对挂靠车辆疏于管理的安全隐患,由相关部门负责加强对个体车辆技术状况管理,确保达到相关技术标准。五是建立违法违章信息联动共享机制,相关部门互相抄告信息,监督企业强化驾驶人监督管理。六是严格事故通报制度,各级运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事故,并加强信息公开。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2.收费公路专项整治。一是补齐、更换高速公路标识、防眩板、封闭网栅,增设特别道路外场摄像头和可变情报板;二是及时维修、更换破损或达不到反光效果的轮廓标和导向标识;三是加大除雪机械设备投入,根据有关规定着手配备平地机等除雪机械,储备融雪剂和防滑材料;四是进一步完善除雪保通预案,层层签订责任状;五是加大路政及管理投入,按照有关规定配齐路政人员,配备巡查、清障车辆等设备;六是整顿巡查工作纪律,完善巡查记录档案管理和规范路政日志填写。此项工作由收费公路管理部门负责。 3.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一是整治违法载人。要以通乡通村、农场、山区公路为重点执法道路,以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排查整治路段,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整治违法停车。重点治理市区乱停乱放、逆向停车、违反交通标识停车,高速公路及其他高等级公路临时停车不靠道路右侧停放、不开启应急灯、不按规定放置警示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三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高速公路驾车不系安全带、市区驾车接打手机、吸烟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整治。四是查处超速行驶。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和测速设备,合理安排勤务,对夜间等重点时段及高速公路等重点路段加大管控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的,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转递一起。五是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以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重点,集中查处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顾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规律和特点,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调整勤务,提高整治效率。六是整治客运车超员。区域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旅游线路及有客运车辆通行的农村为重点,车型以公路客运汽车和7座以上客车为重点,严把源头关,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交通违法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坚决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驾驶人从事客运运输;严把道路管控关,采取巡逻、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等方式,严格查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农村道路的出村口、上路口客运车辆超员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七是加强人员配备和科技手段应用。最大限度调动警力充实一线,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保证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50公里1台警车不间断巡逻;使用固定和流动测速、摄像、照相等科技装备对超速(含超低速)、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卡点公安民警依托13处出城卡点对7座以上客车治安和交通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防止超员客车驶出辖区。此项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 (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教育 1.道路运输。一是由道路运输企业负责,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学习卡考核制度,组织开展驾驶人每月不少于2小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二是由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负责,认真学习大庆客运集团驾驶人班前安全会、龙运集团出车前1分钟警示教育经验,通过在运输站场摆放交通事故展板、制作警示教育光碟、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形式对司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推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发布安全隐患企业名单,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