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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颁布时间】 2010-06-21
【实施时间】 2010-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3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
  
  (三十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十五)切实健全支持服务工作机制。各地工商局与新疆自治区工商局要采取交流、合作和共同协商等办法,制定对口支援实施方案,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双向交流协作活动,建立经济信息定期通报和协作机制,为两地招商引资、经贸往来牵线搭桥。积极通报对口支援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干部交流工作情况等。
  
  (三十六)切实抓好检查督查和落实工作。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和援助事项进展情况的检查督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援助各项工作的有序实施和规范管理。总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对口支援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通报,确保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不断取得新成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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