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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甘交办[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50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矿区交通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春运将于1月30日开始,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各种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9]3338号)和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指挥协调体系,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春运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交通运输行业每年开局工作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春运工作,中办、国办就2010年春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省道路旅客运输量约为2214万人,同比增长7%;水路旅客运输量约为37万人,同比增长4%。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科学分析2010年春运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准确把握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的基本规律,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指导原则,切实做好动员、准备和安排部署。
  
  为加强对全省道路、水路、民航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厅成立了以杨咏中厅长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办公室(设在省运管局),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和水路运输管理机构、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机构、公路路政和养护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完善并落实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制度和措施,全力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关心工作在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生活,千方百计解决职工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克服困难,调动积极因素,打好春运这场“硬仗”。
  
  省机场投资管理公司要按照国家民航局春运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与空管、航空公司、机场、服务保障公司的协调,密切关注天气和航班运行情况,协调航空公司合理安排运力,确保客运顺畅和节日重要物资运输。
  
  城市公共交通春运工作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科学调配,提高运输保障能力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和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运输组织,指导和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运力储备,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一是深入调查和研究客流特点,严密关注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特别是要针对节前和节后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求,科学制定应对正常客流和高峰客流的运输方案,强化现场调度指挥,根据客流变化,科学、合理和适时调配运力,调整班次密度,尽量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必要时可抽调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持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式样见附件2)运行,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并事先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培训。二是要加强与铁路、民航等运输部门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做好衔接和配合。三是结合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客流特点,积极办理包车业务,及时疏运团体旅客。对客流量比较集中的线路,适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确保运力充足、调配合理。四是进一步强化农村运输组织,保障农村、山区和边远地区广大农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探亲访友的出行需求和农村庙会、赶集和其它大型集会的运力保障。五是对进出广东客运车辆继续实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进出广东春运证》由省运管局统一印制发放。六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的组织调度,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机场、码头(港口)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做好道路客运与城市公交的有机衔接,确保公交、出租市场规范、稳定运营,方便城镇居民出行。七是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畅通“绿色通道”,组织好电煤、成品油、节日应市商品等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八是各港口、渡口和船闸部门要保证客船优先靠泊、过渡和过闸,确保班轮正班正点运行。
  
  三、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进入冬季以来,全国和我省冰雪天气频发,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和广大运输经营者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运输安全生产作为春运的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春运安全。一是加强营运车(船)安全管理,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春运前要对参加春运的车(船)等运输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为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核发“甘肃省2010年春运合格证”(见附件3、附件4)。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船只和相关设施投入运营。春运中,要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做好车站、码头、渡口、道口、隧道的安全防范工作。二是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情况与线路许可、等级评定、站级核定、质量信誉考核相结合,进一步靠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审查从业资格,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参加春运;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处罚力度,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长途班线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员,认真落实运行休息制度,严禁驾驶人员带病开车。四是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出站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汽车客运站要切实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指定专人,充分利用危险品检测仪等设施设备,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司乘人员要提高警惕,强化运行途中危险品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客运码头严格使用大型安检仪,加强对危险品的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上船。五是加强运营动态监控,督促运输企业、车站充分利用G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车辆、车站实施全天候、全过程动态监控。所有安装GPS和视频监控系统的企业、车站、车辆,必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对私自、无故拆除和停用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六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加大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要列入“黑名单”,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直至取消营运资格。七是加强水上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现场监管,加大对“四客一危”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安全隐患。港航公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站、船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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