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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琼价费管[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3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价格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省委、省政府决定将2010年确定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价格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1月15日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价格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打击旅游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创新长效监管机制,优化国际旅游岛建设大环境,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价格综合整治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年”工作部署,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分工、综合执法”的工作原则,以综合治理、建治并举、标本兼治为工作目标,集中力量整治旅游市场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旅游价格管理机制,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物价局成立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价格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刘善义局长任组长,董德标副局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叶灶堂局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收费管理处,由董德标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收费管理处负责人严兴源、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李敏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收费管理处、办公室、综合调控处、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检查督办、信息宣传、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旅游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价格投诉案件大幅下降,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价格管理职责、权限更加明确,旅游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旅游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定旅游市场价格管理目录,明确旅行社行业平均成本认定方法,实施旅游星级饭店客房价格季节性调控,规范游览参观景区(景点)门票和特种旅游项目定价规则,推行旅游市场服务和商品价格由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转变。
  
  (二)建立价格违法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价格举报热线电话及价格网络举报等功能,全方位受理价格投诉;创新各地自查、区域互查、上级抽查及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增强上下、区域及系统联动,从快从重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三)积极探索旅游市场价格管理长效机制。针对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旅游价格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旅游价格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整治旅行社以低于行业平均成本恶性竞争;
  
  (二)查处旅游车辆客运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价、哄抬运价等;
  
  (三)整顿规范游览参观景区(点)及特种旅游项目不执行政府定价、虚高标价、高额回扣、设立园中园收费,以及不执行旅行社团队购票优惠幅度规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炒卖旅游星级饭店客房、哄抬房价牟取暴利行为;
  
  (五)配合旅游、工商、文体、民宗等部门开展旅游购物点、海鲜排档、歌舞厅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市场综合整治。
  
  五、具体措施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出手要重、管理要严、惩治要狠”,按属地为主原则,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综合整治。
  
  (一)整治旅行社以低于行业平均成本恶性竞争行为。
  
  1、对旅行社以低于旅游行业平均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的
  
  行为,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成本,欺客宰客行为,以其他理由迫使相关旅游经营企业给予其高于政府规定的价格优惠行为等,依法予以查处。(省价检局牵头,各市、县价格主管负责)
  
  2、对实行市场调节的主要旅游要素价格进行监测,并通过价格网等向社会公布,指导企业合理定价,引导游客理性消费。(综合调控处牵头,价格监测中心负责)
  
  3、对实行市场调节的旅游各要素价格成本进行测算并向社会公布其参考价格,进一步明确旅游价格管理形式,制定旅游市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价格目录(收费管理处牵头,价格成本队负责)
  
  (二)整治旅游车辆客运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价、哄抬运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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