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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要按照区县烟花办工作部署,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并指导、监督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工作措施。 中央部委、厂矿、院校所属三级医院要按照行政管理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医疗工作特点,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 四、工作阶段划分 2010年度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把市烟花办的“八个规定动作”贯穿始终。同时,按照市烟花办明确的各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北京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09年12月。已实施,2009年12月16日已在北京市血液中心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学习《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张贴禁放标识,设立市烟花办统一公布的永久性标识;印发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常识。 (三)检查、消除隐患阶段(2010年2月上旬)。清扫杂物、可燃物;配齐应急队伍及消防设备;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引起的安全隐患。 (四)领导监查、严盯严守阶段(2010年2月13日至2月28日)。在除夕、初一、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单位主管领导、安保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党团员巡逻队等全部到位看守。 市卫生局领导通过不定期、事先不通知的方式,对各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查。 (五)总结分析阶段(2010年3月)。总结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思路。 五、工作措施 (一)周密部署,科学筹划。各单位要周密部署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制定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做到工作有方案、阶段有部署、贯彻有检查,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各单位要将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建设“平安北京”有机结合,广泛宣传“平安北京人人有责、北京平安人人共享”,积极开展进病房、进学校、进科室、进班组、进工地、进家庭等活动,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医疗机构内“禁得住”,防护带无燃放,燃放区域有保障。 (三)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一是清扫杂物,消除隐患。各单位要在严盯严守阶段和元宵节前均组织人员对房前屋后、露天平台、楼道、院内的易燃物品、杂物及时清理;对房顶的枯草、树叶和花枝底部的树叶、纸屑、杂物进行清除,对绿化草地等进行浇水阻燃。二是加强消防灭火措施。各单位要对消防设备、器材全面进行维护、保养。同时要增添一定数量的铁锨、扫把、竹竿、水桶、灭火袋等简单灭火器具,并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三是加强应急小分队、义务消防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单位要对应急小分队和义务消防队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加强消防演练,使其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遇有火险,能够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四是加强看护工作。各单位要在除夕、初一、初五、十五等烟花爆竹燃放重点时段,组织本单位人员,会同属地公安、城管、街道等工作人员,加强对医疗机构内、医疗机构禁放防护带(以医院院墙为基点向外延伸50米)的看护,确保安全。 (四)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近日,市卫生局领导将于相关单位领导签定《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各单位要自上而下,层层签定责任书,并在责任书中明确各岗位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吸取教训,强化意识。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吸取“2.9”央视新址火灾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的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认清首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高度抓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 (二)落实责任,安全防范。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春节期间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工作,部署力量,严密组织、落实责任。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检查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