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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主动与当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公安、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医疗机构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带班,落实值班。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人员值班制度。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值班室和相关部门。 (五)总结及时,材料齐全。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5日前将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医疗卫生机构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数据统计表》报送到(电子邮箱:zhangwei@bjhb.gov.cn)北京市卫生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伟,83970664(兼传真)。 七、责任追究 在2010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宣传教育、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和重大火灾等事故的,市卫生局将配合市烟花办、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数据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医疗卫生机构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相关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具体内容 除夕 (2.13) 初一 (2.14) 初五 (2.18) 十五 (2.28) 合 计 人 员 上 岗 情 况 (单位:人) 院领导带班 院总值班 保卫处领导 安保人员 义务消防队员 应急小分队 党团员巡逻队 总务处领导 后勤各重点部位 其 他 情 况 (单位:起) 发生火险 劝阻燃放 制止燃放 其他 宣 传 教 育 宣传形式 会议(次) 广播 (次) 横幅 (条) 板报(期) 宣传材料(份) 宣传费用(元) 注:区县卫生局不填此表,相关数据反映在总结中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