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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保字[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7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主动与当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公安、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医疗机构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带班,落实值班。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人员值班制度。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值班室和相关部门。
  
  (五)总结及时,材料齐全。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5日前将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医疗卫生机构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数据统计表》报送到(电子邮箱:zhangwei@bjhb.gov.cn)北京市卫生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伟,83970664(兼传真)。
  
  七、责任追究
  
  在2010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宣传教育、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和重大火灾等事故的,市卫生局将配合市烟花办、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数据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医疗卫生机构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相关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具体内容
  
  除夕
  
  (2.13)
  
  初一
  
  (2.14)
  
  初五
  
  (2.18)
  
  十五
  
  (2.28)
  
  合 计
  
  
  
  人
  
  员
  
  上
  
  岗
  
  情
  
  况
  
  (单位:人)
  
  院领导带班
  
  
  
  
  
  
  
  
  
  
  
  
  
  院总值班
  
  
  
  
  
  
  
  
  
  
  
  
  
  保卫处领导
  
  
  
  
  
  
  
  
  
  
  
  
  
  安保人员
  
  
  
  
  
  
  
  
  
  
  
  
  
  义务消防队员
  
  
  
  
  
  
  
  
  
  
  
  
  
  应急小分队
  
  
  
  
  
  
  
  
  
  
  
  
  
  党团员巡逻队
  
  
  
  
  
  
  
  
  
  
  
  
  
  总务处领导
  
  
  
  
  
  
  
  
  
  
  
  
  
  后勤各重点部位
  
  
  
  
  
  
  
  
  
  
  
  
  
  其
  
  他
  
  情
  
  况
  
  (单位:起)
  
  发生火险
  
  
  
  
  
  
  
  
  
  
  
  
  
  劝阻燃放
  
  
  
  
  
  
  
  
  
  
  
  
  
  制止燃放
  
  
  
  
  
  
  
  
  
  
  
  
  
  其他
  
  
  
  
  
  
  
  
  
  
  
  
  
  宣
  
  传
  
  教
  
  育
  
  宣传形式
  
  
  
  
  
  会议(次)
  
  
  
  广播
  
  (次)
  
  
  
  横幅
  
  (条)
  
  
  
  
  
  板报(期)
  
  
  
  宣传材料(份)
  
  
  
  宣传费用(元)
  
  
  
  注:区县卫生局不填此表,相关数据反映在总结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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