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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安排全年工作,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以及李克强副总理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按照“保稳定、惠民生、强服务、促统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在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的同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作来抓,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服务功能,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全面提升全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层倡导和综合协调。全面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通过举办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研讨班、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辅导,深入学习领会李克强副总理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李克强副总理讲话精神,在全省形成高层倡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实行例会制度,推动各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落实。 (宣传教育处、办公室负责) (二)严格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河北省2008-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改革创新,制定“十二五”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继续坚持对党政领导、相关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分别考核制度。认真落实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追踪奖惩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继续做好后进转化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后进县、乡、村的直查解剖力度,继续落实后进县重点管理制度,建立后进转化长效工作机制。开展“无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创建活动。 (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负责) (三)依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开展再生育审批抽查。依法依纪查处政策外生育行为,继续抓好城镇违法生育清理,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治理。继续抓好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做好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落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争取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列入省政府调研计划,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 (四)加强科技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各县制订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制度,突出对双女结扎户的奖励,积极引导育龄群众自觉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指导各地把县乡服务站建设成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主要阵地和首选单位,避孕节育手术承担比例达到90%以上。加强对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的调研分析,及时了解育龄群众需求信息,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推行适宜、安全、有效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科学技术处、政策法规处负责)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主题社会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做好第三阶段总结和第四阶段启动工作。完成创建“婚育文明村、婚育文明家庭”年度工作目标。办好《婚育生活》墙报、《人口家庭社会》电视栏目、《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栏目和《河北人口》杂志,做好河北人口网的改版和增添视频网页的准备工作。启动“星连心”农村卫星信息网项目和“心连心课堂”试点。围绕全省人口计生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重大活动,加强新闻宣传,树立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宣传教育处、宣传中心、人口发展研究中心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