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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扩大债券和信托发行规模,改善融资结构 (一)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鼓励和支持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吸引公众投资,实现规模优化和扩张、技术改造和升级;鼓励和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式债券吸引公众投资,解决资金难题,新上优势项目,实现跨越式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综合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鼓励和支持大型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通过债券融资。 (二)大力发展信托投资,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支持信托投资公司开发证券投资类、产业发展类、基础设施类等信托产品,为城镇化建设、优势资源开发和支柱产业发展等提供融资服务;鼓励信托投资公司利用信托制度优势,为企业职工持股、项目融资等提供专业服务。 (三)建立健全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偿债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省内外担保公司、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对省内企业发债予以担保。省财政要继续扩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和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规模,对为发行债券担保的信用担保机构一定补贴,给予发债成功的中小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一定的贴息。 六、创建融资平台,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一)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依托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整合省内产权交易市场资源,组建具有较强集聚和辐射能力、运作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引导我省省级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合理的功能定位,规范运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探索统一监管下规范的产权股权转让制度,积极拓展产权交易业务,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非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建立规范有序、富有效率的产权流转平台。 (二)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公司股份柜台交易试点和省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探索建立覆盖面广、监管有力的场外交易市场。 (三)建立健全股权登记托管平台。依托省股权登记托管公司,发展我省股权登记托管业务,促进非上市公司包括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实行集中统一托管,推动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融资。督促省股权登记托管机构依法从事股权登记、转让过户、挂失、查询、分红和其他股权集中管理等业务,提高股权管理工作公信力,进一步规范股份制企业的资本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提升证券期货机构综合竞争力,完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一)做大做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建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为目标,提升我省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支持证券公司在省内拓展企业改制辅导、保荐承销、财务顾问等业务。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境内外上市、收购、兼并、增资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核心业务,形成核心竞争优势。积极引导有实力的省内外上市公司以及国有、民营企业参股、控股证券期货公司,增强其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期货经营机构网点布局,拓展业务范围。吸引期货机构及高端期货人才落户我省。加强监管,督促我省期货机构及其大股东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实现期货市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支持发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完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三)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中介机构执业与诚信档案,对中介机构开展信誉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机构服务上市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意识和社会公信力,对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及时通报,对严重失信、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强化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维护行业秩序,防止无序和恶性竞争。 八、切实加强领导,完善资本市场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各市州金融工作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加强力量,承担起当地资本市场发展的统筹协调和企业上市、上市公司重组的组织推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