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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27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4
【实施时间】 2010-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6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促进银川市中医药、回族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两宜城市”服务,现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提高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宜城市”建设目标,贯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循中(回)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回族医药特色和优势,推进我市中医药、回族医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功能比较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中医药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病治病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和学术进一步加快;回医药文献整理有新进展,临床应用有新突破;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得到提高。
  
  2、具体目标(依据:《发展规划》)
  
  (1)到2015年,银川市每千人口拥有中医病床数0.49张,每千人口拥有中医药人员0.58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10%。
  
  (2)银川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各县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3)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达到100%,95%的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在卫生服务总量中的比重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5%-10%。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
  
  1.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持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
  
  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有力时机,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加快各级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加强对县级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设备配置及人才培养,使其成为本地区中医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和技术指导基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建设和设施配套,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并逐步完成中医科和中药房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加强乡镇公立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业务指导,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服务。建立起以县中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中医三级医疗服务网。
  
  2.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设施配置和人员配备,开展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创建全国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对口帮扶,实行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实现双向转诊。将部分市辖区政府、企业举办的一级医疗机构转型成为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进中医“治未病”工程实施,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具有中医药、回医药特色的预防、保健、养生、食疗方法。
  
  3、在农村和社区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充分发挥中医药简单、方便、有效、廉价的优势,针对群众常见病、多发病,推广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合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
  
  (二)全面实施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战略
  
  1.打造名院。扩大市中医院发展规模,完成市中医院保健康复中心扩建工程。加快市中医院科研平台和临床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坚持体现中医药特色的办院方向,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实现医疗设施现代化,就医环境舒适化,医疗水平一流化,医疗服务星级化,建成与首府城市地位相匹配,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医疗技术水平较高、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的中医医院,成为我市中医医疗和技术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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