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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06
【实施时间】 2010-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8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六)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做好廉租住房项目库建设,积极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建立健全廉租住房进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建立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制度。稳步推进普通商品房建设,规范发展二手房市场。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整区推进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生态文明素质
  
  (一)开展专题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创建金点子征集、市民评论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生态文明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推行现场式、体验式公众教育。提倡节能环保简约化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的绿色消费意识。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专题或专栏,各社区(村)宣传栏要定期刊登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关内容。重要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大型公益广告,商业中心、车站、主干道等重点场所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20%。确保市民对“三创一办”工作的知晓率高于90%,对创建工作支持率高于80%。
  
  (二)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市,喜迎民族运动会”,组织形式多样的文明养成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着力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校园周边环境,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传播。大力弘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贵阳精神,增强市民的城市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城市精神年度人物”、“见义勇为市民”、环保“绿色卫士”。
  
  (三)深入开展“绿丝带”志愿服务活动。组建贵阳市志愿者协会,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到2011年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积极开展“三创一办”、温暖“空巢老人”等“绿丝带”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8小时的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大中专生、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积极发展环保协会、生态协会等各类公益性、服务性民间组织。
  
  六、广泛动员,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一)开展生态文明社区(村)创建活动。以环境优良、邻里互助、家庭和美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社区(村)创建标准。开展全市性生态文明家庭评比,2011年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家庭的比例不低于20%。深入开展整村推进整治活动,美化村容村貌。推进农村“五改一气”工程建设。巩固提高我市新农村建设12个省级试点、38个市级试点和10个精品民族村寨的创建水平,扎实抓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试点工作。
  
  (二)开展生态文明学校创建活动。以校园整洁、校风良好、文明向上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学校创建标准。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探索教师职称评定师德“一票否决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2011年全市80%以上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大专院校达到生态文明学校标准,学生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达100%。
  
  (三)开展生态文明医院创建活动。以医德高尚、医技过硬、医患和谐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医院创建标准。打造绿色医疗环境,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格控制放射性污染,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善医德医风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开展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以诚信守法、文明生产、节能高效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标准。推动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引导企业树立生态环保理念,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清洁生产的工艺流程,使用绿色原料,生产绿色产品,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及废弃物排放。积极构建和谐的企业经营环境、劳资关系。2011年前,全市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生态文明示范企业标准。
  
  (五)开展生态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以公开透明、执行有力、便民利民为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机关创建标准。继续开展“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专项活动,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无纸化办公,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政府采购目录中的绿色产品应占40%以上,并逐年提高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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