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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06
【实施时间】 2010-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8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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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展生态文明区(市、县)、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以经济发达、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为主要内容,2010年编制完成生态文明区(市、县)、乡(镇、街道)建设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街道办事处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职责职能。
  
  七、强化责任,切实提高各级干部执行力
  
  (一)明确责任主体。对“三创一办”等全市性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与项目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市领导工作安排,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建立市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推进机制,把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督查专员制度,强化督查督办机构职责职能。改进和创新督查方式,对全市重点工作实行专项督查、全程督查。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的大督查机制。健全重要工作责任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重大工作进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通过电视、报纸、政府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干部考核。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方式,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把执行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点工程、重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和关键时刻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示,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奖惩力度。大力倡导“敢抓敢管、敢作敢为、敢闯敢试”精神,对执行力强、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重点工程、重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选拔重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对执行不力、敷衍塞责、无所作为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五)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和其他专业培训机构的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级分类对全市干部进行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强化干部实践培训,加大定期选派干部到基层一线、重点建设工程挂职锻炼的工作力度。把提高执行力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两年内对全市所有县级和科级干部进行一次提高执行力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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