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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1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构建道路交通“四大体系”,建设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完成县乡公路安装1000公里护栏,完成40座危桥改造,加快推进渡改桥项目和客渡船标准化改造,推进嘉陵江河口68公里段航道整治工程。加强农村摩托车安全管理,探索国有大型运输企业安全绩效评估抄告制度,完善水陆交通安全电子监控系统,推进动态监控。继续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全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所有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瓦斯实现集中联网监控;强力推广矿井人员定位跟踪系统;严格行政许可,提高煤矿准入门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许可,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挂牌跟踪督办制度,推广实施建筑工地现场电子监控,继续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三落实”专项整治。狠抓非煤矿山矿业秩序整顿,强制推行分台阶分层开采。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开展石油天然气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天然气管道占压破坏。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废弃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强制安装阻隔防爆设施。依法整治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危旧房片区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培育监管执法、职业健康监督员“两支队伍”;建立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三项制度”;构筑法律法规标准、技术服务支撑、宣传教育、信息与装备“四大体系”,改善作业环境,减少职业危害。切实抓好铁路、民航、电力、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水利、农机、民防、中小学校等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扎实抓好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关闭工作。201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300个小煤矿、638个小非煤矿山、50家小危化生产企业、12家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关闭任务。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完善政策,规范关闭标准和程序,加强检查、审核、验收。强化关闭工作督查,严防弄虚作假。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困难职工救济救助以及土地复耕、环境治理、煤矿周边农民的水、电和道路等问题,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的“打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生产经营活动,严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安全意识。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以宣传“平安重庆”、“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为主线,打造以市安监局公众信息网、《中外安全生产》、《中国安全生产报》等“一网、一刊、一报”为核心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促进企业零事故、社区零伤害、乡镇零死亡活动。健全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宣传网络,开展树先进典型、“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送安全文化下基层” 、安全保障示范创建等系列宣传活动。完善道路交通、消防、公共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力开展专版、专栏等特色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统一编制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和各类事故、自然灾害自救基本知识教材,在中小学校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鼓励支持高校及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开设安全工程类专业。推进安全技术集约化培训,加大考试考核力度,建设市安全技术考试考核基地,促进高危行业“变招工为招生”,实现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实施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2010年,完成对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负责人、安监办负责人以及安全监管人员“大培训、大练兵”轮训活动。
  
  (六)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政策,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资金投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共安全项目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年度安全专项资金同比增长10%以上。全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专项经费投入,保证建设目标如期实现。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责任保险,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市级统一集中存储。从责任保险保费、工伤保险保费、风险抵押金理财收益中提取一定费用,统筹用于安全生产预防性投入。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实施安全保障投入资金市场化运作,搭建安全生产投融资平台,筹集资金超前投入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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