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嘉峪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1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发改委《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已经2009年12月9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五日

  
  
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五年。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提前实现初步现代化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分析“十二五”期间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深入研究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通过广泛缜密地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抓住国家出台支持甘肃发展政策的机遇,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发展重点和重大举措,使“十二五”规划成为指导我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分工
  
  按照规划的对象、功能和规划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前期调研
  
  前期调研是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和基础,主要是全面深入分析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发展的重大项目,对规划编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我市实际,主要研究的课题包括:“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发展研究(市经委牵头),第三产业发展研究(市第三产业规划与发展中心牵头),商贸物流业发展研究(市商务局牵头),旅游业发展研究(市旅游局牵头),农村经济发展研究(市农林局牵头,三区配合),城市功能发展研究(市建设局牵头),能源发展研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交通运输业发展研究(市交通局牵头),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市人事局牵头),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牵头),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强化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制定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十二五”总体规划,主要是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点政策;制定全市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框架;确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重大工程和产业布局;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全市各有关部门编制。
  
  “十二五”规划的规划期,以2011-2015年这5年为主,展望到2020年。要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
  
  (三)做实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相关领域、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依据。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专项规划在确定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凡属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必须在发展规划中予以体现,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因此,“十二五”专项规划,更要体现总体布局与国家发展重点的衔接和可操作性,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使专项规划所涉及到的项目,力争达到可以作为项目审批或安排投资的深度。一要与国家专项规划衔接,争取相对应;二要与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相互协调;三要重点突出,体现规划的实用性,要有一批重大项目来支撑。四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标要尽可能量化,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合理,保障措施要可行。
  
  “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根据我市实际,由市规划局牵头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市经委牵头编制工业发展规划,市旅游局牵头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市第三产业规划与发展中心牵头编制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牵头编制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市农林局牵头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市交通局牵头编制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市科技局牵头编制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市教育局牵头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市人事局牵头编制人才发展规划,市卫生局牵头编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市环保局牵头编制环境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