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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178号
【颁布时间】 2010-07-02
【实施时间】 2010-07-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8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落实责任主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一项全新、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严格落实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并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或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队伍建设日常工作。应将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脱节、不断档。
  (三)狠抓工作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框架体系,明确本级本系统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方向和工作任务。要站在全局高度,统筹规划本专业方向和系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编制可操作性、适用性较强的队伍建设方案和长期规划,明确队伍规模、装备建设、配套设施、经费保障等重点建设内容。按照市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分阶段、分重点推进,确保组建任务按期完成。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办对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并通报相关情况。
  附件: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标志、标识制作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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