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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0]68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7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2010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 (省建设厅)

[接上页]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13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各项工作透明、公正。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建设进度,检查工程质量,监督资金运行,保证工程项目如期完工。
  
  八、验收办法。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及《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的规定组织工程验收。通过验收的工程方能交付使用。
  
  九、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建设厅。
  
  协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实施单位:市州政府、县市区政府和国有工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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