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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晋教体[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9
【实施时间】 2010-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9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部分体育竞赛规程的通知

[接上页]

  (二)报名地点
  
  1、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
  
  地址:太原市狄村街65号、建南汽车站西侧;(太原旅游职业学院)邮编: 030006
  
  联系电话(传真)0351-7043880;
  
  注册:13099002538乔老师,报名:3456511傅老师。
  
  2、山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太原市大营盘体育路7号 邮编:030012
  
  联 系 人:傅 淳  边文洪
  
  联系电话:(0351)7686574  传真:0351-7686568
  
  电子信箱:sxba_bwh@hotmail.com
  
  (三)报名须提供资料
  
  1、《2010年山西省中学生足球锦标赛报名表》(见附表) 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与山西省球类管理中心。
  
  2、《山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见附件1:附表1)报送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
  
  3、《山西省学生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附表2)原件和复印各一份报送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
  
  4、所有参赛运动员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同注册用照片),其中l张贴在《----代表队队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附表3)上,并打印注明队员姓名、队员号码、身份证号、年级、班级或专业,报送至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
  
  5、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和注册卡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纪律规定
  
  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和《全国足球比赛的纪律规定》,为加强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各代表队于报名时,向大会交纳纪律保证金1000元,比赛未发生违纪行为的队赛后退还,对违反纪律规定和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队将扣除纪律保证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和通报批评。按照《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凡在省级正式比赛中运动员被出示一张黄牌罚款20元,被出示一张红牌罚款50元,罚款在纪律保证金中扣除。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由省足球协会按规定选派。
  
  十三、仲裁委员会
  
  本赛按规定设立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条例》执行
  
  十四、经费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医药费自理。
  
  (二)报名费每队报1000元。
  
  (三)保险费每人10元,大会统一为运动员办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表:
  
  2010年山西省中学生足球锦标赛报名表
  
  市教育局、体育局(全称、盖章):  参赛单位:  医院(盖章):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是否食宿

领  队

 

 

 

 

 

 

教 练

 

 

 

 

 

 

 

 

 

 

 

 

医务人员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 份 证 号

位置

号  码

是否食宿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注:1、每个参赛单位打印一式二份报名表。
  
  2、需安排食宿人员在相应的栏目注明“食宿”,否则为不需安排食宿。
  
  经办人: 联系电话(办):
  
  手机: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2010年山西省高校教职工乒乓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山西省乒乓球协会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三、竞赛时间
  
  2010年5月8--9日
  
  四、竞赛地点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院路639号)
  
  五、竞赛项目
  
  校处级领导团体赛
  
  教工团体赛
  
  教工男子单打
  
  教工女子单打
  
  校级领导男子单打(高职高专院校副校级及以上)
  
  校级领导女子单打(高职高专院校副校级及以上)
  
  六、参赛办法
  
  省教育厅及各高校至少报一支厅校级领导代表队(可男女混合组队)。每队必须有一名校级领导(含高职高专院校副校级及以上,男女不限),其余队员为系处级以上干部;教工代表队队员必须是本校在职的教工(包括行政干部,教师,男女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各一名,每队运动员3-4名;男女运动员可简报男女单打,如个别院校不能参加团体赛,可单报男、女单打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出场顺序,主队为a、b、c、a、b,客队为x、y、z、y、x。
  
  (二)团体赛、单打比赛均采用五场三胜,每局11分。具体分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四)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五)各项比赛具体赛制,根据报名情况另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比赛成绩分别录取、奖励领导干部团体、教职工团体、男女单打比赛项目前八名,并颁发证书。参赛队或个人不足九队(人)者,名次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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