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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将有权对部分报名参赛运动员进行文化测试,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违纪处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且追究运动员所在学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扣除全部违纪押金并通报全省。 四、报名办法和地点 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要提供《报名表》(见各规程附表)、《山西省学生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______代表队队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表3)、《山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已注册者)。 报名地点是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 五、比赛经费 (一)参赛队交纳的参赛费按各规程办。 (二)食宿标准按每人每天100--150元安排。需要安排食宿的代表队,请于各项比赛报名时报山西省学生体协和承办单位。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需交纳违纪押金。比赛期间没有发生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条例、损坏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打架斗殴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抵押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四)主办单位所选派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的差旅费,均由主办单位负担。 六、安全管理 (一)各参赛队伍需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领队和教练员要对参赛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它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等有关人员,都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保险的单位,须在比赛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否则不得参赛。 (三)各参赛队伍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并执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的有关要求,确保赛会有序,学生安全。 (四)把安全工作想在前面,把安全措施细致扎实地落实到赛事的各个环节。 七、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各项目锦标赛的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八、其他 (一)各代表队自备6×9尺校旗一面,颜色不限。 (二)运动员所需填写的各种表格也可以从www.sxss.net上下载。 九、未尽事宜,按各规程和通知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表:1、《山西省学生运动员申请“首次注册”登记表》 2、《山西省学生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3、《______代表队队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表1: 山西省学生运动员申请“首次注册”登记表 市: 所在学校:
附表2: 山西省学生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每人一表,此表可复制) 报名单位: 项目:
单位经办人: 电话:______________手 机: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___________代表队队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篮球队可新制横4竖3表格,也可按此表格横4竖3贴用。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10年山西省高校教职工参赛条件等有关规定 为确保全省高校教职工各项比赛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赛资格 校级领导,必须是本校现任的在职副校长、副书记(含纪检书记)以上的领导干部,并提供职务证明;中层干部必须是经教育厅认定的中层机构和院系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并提供正式任命文件;教职工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册、在岗的正式人员,并提供编制本。新录用人员,须提供省教育厅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所有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可以参加体育比赛,并取得医院相关证明。 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比赛均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参赛队或队员不足九人(队)者,奖励名次递减。 三、比赛经费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需要安排食宿的单位人员,必须于抽签前将姓名、性别、职务、食宿标准(含需提供临时休息场所的单位人员)等,报送至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傅老师(也可在报名表上注明食宿情况),以便大会统一安排,过时自行安排食宿。 | |||||||||||||||||||||||||||||||||||||||||||||||||||||||||||||||||||||||||||||||||||||||||||||||||||||||||||||||||||||||||||||||||||||||||||||||||||||||||||||||||||||||||||||||||||||||||||||||||||||||||||||||||||||||||||||||||||||||||||||||||||||||||||||||||||||||||||||||||||||||||||||||||||||||||||||||||||||||||||||||||||||||||||||||||||||||||||||||||||||||||||||||||||||||||||||||||||||||||||||||||||||||||||||||||||||||||||||||||||||||||||||||||||||||||||||||||||||||||||||||||||||||||||||||||||||||||||||||||||||||||||||||||||||||||||||||||||||